琐事

因邻里琐事故意伤人 领刑1年6个月并赔偿损失
陕西法院网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能够和睦相处,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然而,为了生活琐事闹矛盾,邻里之间却大打出手,伤害了彼此的感情,同时触犯法律,迎来的是牢狱之灾。2014年11月26日,子洲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申海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赔偿损失4. 法院

丈夫未尽扶助义务 精神病妻诉离婚获支持
陕西法院网讯 夫妻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执,丈夫更是对妻子大打出手,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后,丈夫对其不闻不问,法院以丈夫未尽相互抚养义务,判决二人离婚,并要求其对妻子作出补偿。9月25日上午,吴起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离婚案,判决原告高建丽与被告李旗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负担,并承担原告医疗费、日后生活困难帮助费等共计7.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