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擎起制度利剑 换来清风拂面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评论】二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白军芳
从10月24日起到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作风建设既关乎党的形象,也关系人心向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加大腐败惩处力度,直面“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打出了一系列管党治党的组合拳,已经初步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等,都推动着党内廉洁自律风气越来越浓。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政党作为一个组织,要想运行得当、有战斗力,就必须用好制度这个根本抓手。扎紧制度的笼子,既是践行从严治党要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坚持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必由之路。严明纪律和规矩,扎紧制度的篱笆,也的确能够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科学有效地治理腐败,净化政治生态,为从严治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制度治党,一直在路上。2012年中央就曾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按下了从严治党快进键。诸如发布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编制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等,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近年来,中央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来统筹谋划和部署,四年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达50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1/3。诸如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等,都使得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党建热词。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六中全会扎紧“制度笼子”。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助于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在全党激荡起强大的正能量。
制度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六中全会在释放有责必问、有问必严强烈信号的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而今在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更应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聚合全党之力共建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