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1日起手机预装App应能卸载 可遏制电信诈骗

25.12.2016  16:40

  工信部近日下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明确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预装的第三方应用需可卸载,并禁止私自收集用户信息。《规定》明年7月1日起实施。

  《规定》要求,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设备需依法维护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违法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厂商需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应用(第三方应用)可卸载,手机中预装的实现同一功能的基本功能应用,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即使是系统升级,之前删除的预装应用也不被强行恢复。《规定》明确,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均应通过用户提示、企业网站等方式明示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的信息,包括名称、功能描述、卸载方法、开发者信息、软件安装及运行所需权限列表等,明确告知用户应用软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内容、目的、方式和范围等。涉及收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应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对违反规定的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通信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公布。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用软件线索,各单位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综合央视

编辑:杨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