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忘却的纪念 缅怀陕西这38名公安英烈

04.04.2017  19:17

  110、122、119,这些与每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的应急号码背后,有人民警察这个群体在默默守护,他们在人们最需要的时刻出现,制止打架斗殴、打击违法犯罪、处理交通事故、救人救物于水火之中……清明时节,思旧怀亲,我们不应忘记那些因公殉职的人民警察。

  自2012年至2016年的5年间,陕西省先后有46名公安民警为守护一方平安牺牲在工作岗位上,而从2000年至今,陕西省有38名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被追认烈士和公安英模称号。

  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人民警察已成为和平年代流血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为了缅怀英烈,今年清明节前夕,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华商报、华商网以及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对祝选朋、罗春明、马彩凤、王雷、罗利智等10名英烈的事迹进行了系列专题报道,通过其战友、家人等的回忆,再现了英烈当年的壮烈一幕。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公安英烈用生命守护着人民的安宁,践行着他们无悔的忠诚。缅怀英烈是为了不能忘却,也是为了发扬英烈精神,继承英烈遗志,激励着人民警察不忘初心,更好地去捍卫和守护人民的安宁。

  今天,让我们再一次念出38名公安英烈的名字,告诉他们,在我们的心中,他们从未走远! 华商报记者 李小博

  罗春明,男,1976年出生,生前系安康市紫阳县公安局焕古派出所教导员。2010年7月18日,罗春明在组织转移焕古镇大连村43名被洪水围困的群众时,被泥石流卷走牺牲。2010年8月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2010年12月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书。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