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还很高兴 这位车主你咋想的

06.05.2016  09:12

  西安网讯(记者 旻禾)5月3日,市民通过12369热线投诉一辆小货车在下午16点55分行驶在北三环大明宫时冒黑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立刻查询车辆信息、联系车主。

  今天下午,环保执法人员对该车尾气排放状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令执法人员意外的是,这名车主对此次被处理的结果欣然接受,他说“自己的车辆冒黑烟被投诉被处理,能更好的监督我及时对我的车辆进行维护治理。刚才经过环保部门检测,我这辆车尾气排放超标,我会及时维修治理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复检,保证车辆达标上路行驶。

  这名车主也向大伙发出倡议,作为一名市民,既是环境的受益者,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希望全体车主朋友们及时保养维护自己的车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让污染环境的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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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执法频次,对全市冒黑烟车辆形成高压态势,迫使黑烟车不敢上路行驶。但是仍有部分车辆拖着黑尾巴污染环境空气。为保护环境,环保部门希望广大车主在使用车辆时,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检查和保养,杜绝车辆冒黑烟及超标排放上路行驶。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尽可能选择绿色出行,减少尾气排放。环保部门将不断加大对被投诉举报冒黑烟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冒黑烟及超标排放车辆严厉打击,切实通过严格执法,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目前,我市环保部门受理冒黑烟车投诉举报有两种方式:一是拨打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二是通过“西安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官方微博微信发送冒黑烟车辆有关信息进行投诉。以上投诉须注明车辆“冒黑烟”地点、时间、车辆具体信息(包括车辆号牌、车牌底色、车辆类型)等,拍摄的照片须车辆排放黑烟或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清晰可见,同时,根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冒黑烟车辆举报奖励办法》第三条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受理举报的冒黑烟车辆必须是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陕A号牌机动车。环保部门会在受理投诉后1天内核实车辆信息,3天内组织人员查处,7天内回复投诉。对于上述的第二种形式,即市民通过“西安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官方微信微博举报的冒黑烟车,一经核实,环保部门将给予投诉人每例20元的奖励,并在每季度末通知投诉人来领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