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发布春季野菜销售监管与消费预警
26.03.2015 19:2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春天是野菜生长的旺季。当前,采摘和食用野菜已成为广大市民的一种时尚生活方式。大部分野菜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但如果误食或者食用农药残留超标野菜,则可能引起食物中毒。为此,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提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要强化自身管理、严格守法经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消费安全,广大消费者要科学合理消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一、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严格执行与入场经营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积极利用检验检测、快速检测等自检手段开展野菜进场检验,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严防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经市场流向消费者。市场开办方对农民自销的野菜应实施备案管理,并限定其在划定的区域内销售。
二、野菜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不从无法提供产地信息及质量合格证明的非法渠道采购野菜。农民自销野菜应到市场开办方进行备案,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者基本信息、经营产品信息、数量、联系方式等。
三、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中销售野菜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来路不明的野菜;要提高对野菜中农药残留项目的监督抽检和快检筛查频次,对发现农药残留超标野菜要坚决销毁,严防回流市场。
四、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农贸市场购买野菜,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不要购买和食用不熟悉的野菜,以防误食中毒。野菜食用前要用清水或者淡盐水浸泡。如在食用野菜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到附近医院就诊。要注意保存剩余食物和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样本,以备检验。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6.03.201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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