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7年自然灾害总结评估
一、2017年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一)气候特点
2017年,我省天气气候情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气温整体偏高。全省平均气温13.0℃,较常年偏高0.9℃,属异常偏高年份,为1961年以来第四高值年。与常年比较,陕北大部偏高0~1℃,关中大部偏高0.5~2℃,陕南偏高0~1℃。二是降水偏多。全省平均降水量751.7毫米,较常年偏多19%,属偏多年份,为2000年以来第三多雨年。其中陕北北部偏多5~9成,陕北南部偏多1~5成、关中、陕南偏多1~4成。汛期,省境内59条河流78站出现洪峰522站次,其中14条河流15站出现超警戒洪峰35次,2条河流2站出现超保证洪峰2次。三是日照时数偏多。全省平均日照时数2068.9小时,较常年偏多18.8小时。陕北北部日照偏多50~200小时,关中南部、陕南西部偏多50~200小时。四是极端天气多。夏季多历时短、强度大的极端强暴雨天气,7月25~27日陕北特大暴雨,灾害损失严重;高温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关中、陕南伏旱明显。秋季华西秋雨开始早,时间长,强度强,陕南秋汛灾害损失严重。冬季持续大范围雾、霾,关中大部空气质量较差。综合这些事件的极端性、灾害性以及影响等因素,2017年属于灾害正常略偏重年份。
(二)灾情概况
2017年,全省发生洪涝、干旱、风雹等9类自然灾害439次,10个市99个县(区、市)1028个乡镇(街办)的689万人次受灾,69人因灾死亡和失踪,紧急转移安置19万人次,需紧急生活救助13.5万人次,因旱需生活救助22万人次,农作物受灾733.8千公顷,绝收106.4千公顷,因灾死亡大牲畜778只,死亡养只1.6万只,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5万间,一般损坏房屋4.0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62.93亿元。与2016年相比,今年灾情较重,各项灾情指标都有所增加,特别是因灾死亡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和倒损房屋增加比例较大。与近10年以来灾情相比,灾情略轻,除直接经济损失指标有所增加外,其他指标都要小(表1)。
从区域分布看,陕北受洪涝灾害影响,倒损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最大;关中地区由于受旱灾的影响,因灾造成的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最大;陕南因旱灾造成需生活救助人口最多,因洪涝灾害造成死亡人数最多(表2);根据综合灾情指标分析,陕北灾情最重、陕南其次、关中最轻。从各市灾情统计对比看,渭南市受旱灾影响,该地区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最大;榆林市受洪涝灾害影响,倒损房屋最多、经济损失最大;安康市受洪涝灾害影响,死亡人员最多,受洪涝灾害和旱灾影响,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最多(表3);根据综合灾情指标分析安康市灾情最重、铜川灾情最轻,排序为:安康市、榆林市、商洛市、渭南市、汉中市、宝鸡市、延安市、咸阳市、西安市、铜川市。
表1 2017年陕西省自然灾害灾情与近年灾情对比表
年 份 | 人口受灾情况 | 农作物受灾情况 | 损失情况 | ||||
受灾 | 死亡人口 |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 受灾 | 绝收 |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 直接经济损失 | |
人口 | 面积 | 面积 |
| ||||
万人次 | 人 | 万人次 | 千公顷 | 千公顷 | 万间 | 亿元 | |
2017年 | 689 | 69 | 19 | 733.8 | 106.4 | 2.5 | 162.93 |
2016年 | 548.5 | 24 | 5.7 | 637.8 | 79.9 | 0.9 | 78.5 |
2015年 | 581.6 | 101 | 9.1 | 921.3 | 145.2 | 1.1 | 72.8 |
2014年 | 1177.4 | 35 | 23.9 | 1185.5 | 167.5 | 4.7 | 93.9 |
2013年 | 1403.5 | 75 | 90.6 | 1497.4 | 169.6 | 23.7 | 230 |
2012年 | 835.4 | 58 | 32.6 | 821.6 | 59.7 | 11.4 | 87.2 |
2011年 | 1273.6 | 87 | 72 | 1212.8 | 142.7 | 19.6 | 160.9 |
2010年 | 1368.1 | 387 | 107.6 | 1405.8 | 210.8 | 30.2 | 302.2 |
2009年 | 1762.1 | 40 | 7.1 | 1551.5 | 137.9 | 2.2 | 72.8 |
2008年 | 1210.2 | 173 | 122.1 | 1036.9 | 88.8 | 35.4 | 279.9 |
2007年 | 1800 | 162 | 28.5 | 2233 | 345 | 10.3 | 135 |
较2016年增减数量 | 140.5 | 45 | 13.3 | 96 | 26.5 | 1.6 | 84.43 |
较2016年增减比例 | 25.62% | 187.50% | 233.33% | 15.05% | 33.17% | 177.78% | 107.55% |
2007-2016均值 | 1196.04 | 114.2 | 49.92 | 1250.36 | 154.71 | 13.95 | 151.32 |
较2006-2015年均值增减数量 | -507.04 | -45.2 | -30.92 | -516.56 | -48.31 | -11.45 | 11.61 |
较2006-2015年均值增减比例 | -42.39% | -39.58% | -61.94% | -41.31% | -31.23% | -82.08% | 7.67% |
表2 全省区域灾情对比
|
| 受灾人口 | 因灾死亡人口 |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旱需救助人口) | 农作物受灾面积 | 农作物绝收面积 |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数 | 直接经济损失 |
|
| 万人 | 人 | 万人 | 千公顷 | 千公顷 | 间 | 亿元 |
合计 | 关中 | 330.38 | 5 | 4.492 | 337.99 | 43.89 | 1370 | 16.3 |
陕北 | 147.34 | 15 | 10.73 | 250.18 | 42.01 | 11857 | 103.67 | |
陕南 | 204.64 | 22 | 25.1863 | 138.61 | 19.69 | 11435 | 42.3 | |
旱灾 | 关中 | 248.46 | 0 | 4.35 | 250.28 | 42.54 | 0 | 10.45 |
陕北 | 45.49 | 0 | 2.02 | 94.87 | 10.58 | 0 | 3.73 | |
陕南 | 110.97 | 0 | 15.57 | 91.74 | 10.89 | 0 | 5.35 | |
洪涝 | 关中 | 21.46 | 1 | 0.13 | 29.58 | 0.11 | 1299 | 1.79 |
陕北 | 65.55 | 13 | 8.46 | 96.22 | 23.35 | 11057 | 90.73 | |
陕南 | 73.04 | 22 | 9.61 | 35.95 | 6.62 | 11336 | 35.83 | |
风雹 | 关中 | 60.46 | 4 | 0.012 | 58.13 | 1.24 | 71 | 4.06 |
陕北 | 36.3 | 2 | 0.25 | 59.09 | 8.08 | 800 | 9.21 | |
陕南 | 20.63 | 0 | 0.0063 | 10.92 | 2.18 | 99 | 1.12 |
表3 :各市灾情对比
| 受灾人口 | 因灾死亡人口 | 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 | 农作物受灾面积 | 农作物绝收面积 |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 一般损坏房屋间数 | 直接经济损失 |
| 万人 | 人 | 人 | 千公顷 | 千公顷 | 间 | 间 | 亿元 |
西安市 | 3.18 | 1 | 375 | 2.11 | 0.2 | 85 | 34 | 0.5 |
铜川市 | 0.84 | 0 | 81 | 3.36 | 0 | 45 | 127 | 0.2 |
宝鸡市 | 20.36 | 3 | 22 | 23.77 | 0.91 | 1 | 16 | 1.88 |
咸阳市 | 64.68 | 0 | 737 | 74.77 | 0.58 | 974 | 2577 | 3.25 |
渭南市 | 236.75 | 0 | 195 | 230.18 | 42.34 | 253 | 596 | 10.24 |
延安市 | 28.96 | 1 | 188 | 30.94 | 4.33 | 300 | 1644 | 7.59 |
汉中市 | 29.2 | 3 | 2890 | 23.49 | 3.78 | 793 | 2269 | 2.1 |
榆林市 | 119 | 22 | 86939 | 221.2 | 38.07 | 11569 | 16468 | 96.21 |
安康市 | 113.92 | 31 | 93139 | 95.89 | 14.63 | 8911 | 12271 | 36.94 |
商洛市 | 67.17 | 7 | 5371 | 24.28 | 1.57 | 2119 | 4840 | 3.84 |
韩城市 | 4.96 | 1 | 0 | 3.77 | 0 | 1 | 0 | 0.18 |
二、灾害特点
总体来看,2017年全省自然灾害呈现如下特点:
(一)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频发,灾多面广,重复受灾及贫困地区受灾比例高。
2017年,我省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频发,7月25日至26日,榆林地区出现区域性特大暴雨,引发特大洪水灾害,造成子洲、绥德城区被淹,46.58万人受灾,13人死亡,紧急转移19.75万人,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多间,直接经济损失89亿元。7月上中旬,全省共出现19个高温日,最长持续时间达14天,高温天气强度大、范围广,导致玉米出现了卷叶、叶片干枯、滞长等现象,猕猴桃、葡萄、柑橘、苹果等果树出现高温热害。9月23日至10月23日,陕南三市连续出现连阴雨和暴雨天气过程,引发秋淋灾害,造成58万人受灾,24人死亡,转移安置9.5万人,大面积秋粮收获困难,部分秋粮发芽霉变。全年灾害涉及全省所有地市、92.5%的县区、79.4%的乡镇(街办),全省25.24%的耕地面积受灾(图1),90.8%的受灾县区出现重复受灾的情况,全省贫困县全部受灾,贫困县受灾人口、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受灾农作物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的比例分别为70%、93%、70%和90%。
(二)主汛期干旱、洪涝、风雹灾害交替发生,多地旱涝急转,造成严重损失。
7月上旬开始,渭南地区首先出现干旱灾害,紧接着榆林地区、宝鸡地区、咸阳地区、汉中地区、商洛地区相继出现干旱灾害。7月下旬,陕北地区出现区域性强降雨天气过程,18个县区发生洪涝灾害,子洲、绥德灾情尤为严重。9月下旬至10月下旬,陕南三市连续出现连阴雨和暴雨天气过程,28个县区发生洪涝灾害。6-7月,全省发生风雹灾害116次,占风雹灾害总数的70%。干旱、涝灾、风雹造成大面积农作物受灾、大量农房损毁,基础设施损失严重,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三)风雹灾害点多面广,时间集中,造成农作物损失严重。
全省风雹灾害发生频次高,时间集中,造成损失严重。全省发生风雹灾害166次,占到灾害总数的37.8%,涉及10个市72个县(市、区)415个乡镇(街办)(图3)。风雹主要发生在4-9月份,其中,6-7月份较为集中(图4)。由于灾害主要发生时间段正是农作物生长的关键期,对农作物影响较大,特别是对关中地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陕北南部优质苹果产区影响较重。
(四)地质灾害频发,造成人员伤亡严重。
全省今年发生滑坡、山体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152起,其中滑坡61起,崩塌81起、泥石流9起、地面塌陷1起,直接经济损失6237.3万元,造成27人死亡,占全年因灾死亡人数的39%。
三、分灾种情况
从灾害损失主要指标所占的比例来看(表4),洪涝导致的死亡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损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最大,分别占全年总数的58.6%、97.1%、 /96.3%和;干旱灾害造成的受灾人口最多,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最大,占全年总数的58.6%、59.2%和60.1%。
表4 2017年自然灾害分灾种情况统计表
灾种 | 人员受灾情况 | 农作物受灾情况 | 损失情况 | ||||
受灾人口 | 因灾死亡人口 |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 受灾面积 | 绝收面积 |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 直接经济损失 | |
万人 | 人 | 万人 | 千公顷 | 千公顷 | 间 | 亿元 | |
旱 灾 | 404.92 | 0 | 0 | 436.89 | 64.01 | 0 | 19.53 |
风 雹 | 117.39 | 6 | 0.2683 | 128.14 | 11.5 | 970 | 14.39 |
洪 涝 | 160.05 | 36 | 18.2 | 161.75 | 30.08 | 23692 | 128.35 |
地质灾害 | 0.83 | 27 | 0.48 | 0 | 0 | 106 | 0.62 |
低温冷冻 | 5.71 | 0 | 0 | 6.31 | 0.63 | 0 | 0.55 |
生物灾害 | 0.21 | 0 | 0 | 0.88 | 0.17 | 0 | 0.05 |
(一)干旱灾害
6月下旬开始,我省大部地区高温少雨,陕北南部、关中中部、渭北东部旱情持续并加剧,对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用水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7月上中旬,全省共出现19个高温日,最长持续时间达14天,高温天气强度大、范围广,关中大部和延安南部出现中到重度气象干旱。此时,正值玉米需水关键期,也是产量形成关键期,干旱导致玉米出现了卷叶、叶片干枯、滞长等现象;猕猴桃、柑橘、苹果正处于果实膨大期和花芽分化期,葡萄处于成熟期,果树对水分、养分的需求大,是果品产量、品质形成的关键期,对高温干旱异常敏感,高温伏旱天气导致果树出现不同程度的高温热害。干旱造成全省10市63个县(市、区)629个乡镇(街办)发生旱灾(图5),404.92万人受灾、21.94万人因旱需生活救助、农作物受灾436.89千公顷、绝收64.0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9.53亿元。
2017年,干旱灾害损失情况较2016年明显偏重,处于2007年以来偏轻水平。各项灾情指标与2016年数值相比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与2007年以来灾情数据相比,除农作物绝收面积增加17.2%外,其他指标均有所减少。
区域灾情比较,关中灾情较重。
年份 | 受灾人口 | 受灾面积 | 绝收面积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人次 | 千公顷 | 千公顷 | 亿元 | |
2017年 | 404.92 | 436.89 | 64.01 | 19.53 |
2016年 | 238 | 240 | 22.5 | 10.4 |
2015年 | 272.3 | 562.3 | 82.6 | 22.4 |
2014年 | 863.1 | 778.8 | 99 | 44.7 |
2013年 | 756.2 | 876.7 | 40 | 25.5 |
2012年 | 430.3 | 415.1 | 6.7 | 12.1 |
2011年 | 460.7 | 444.3 | 32.9 | 15.3 |
2010年 | 299.5 | 346.5 | 27.6 | 9.3 |
2009年 | 1314.9 | 1226.7 | 113.8 | 36.4 |
2008年 | 209.2 | 478.6 | 24.5 | 15.2 |
2007年 | 925 | 1540 | 97 | 28.7 |
较2016年增减数量 | 165.4 | 194.1 | 41.5 | 9.11 |
较2016年增减比例 | 69.50% | 80.88% | 184.44% | 87.60% |
2007-2016年均值 | 576.9 | 690.9 | 54.6 | 22 |
较2007-2016年均值增减数量 | -173.5 | -256.8 | 9.4 | -2.49 |
较2007-2016年均值增减比例 | -30.07% | -37.17% | 17.22% | -11.32% |
(二)风雹灾害
2017年,风雹灾害共造成10市72个县(市、区)415个乡镇(街办)117.39万人次受灾,6人死亡,2683人需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农作物受灾面积128.1千公顷,其中绝收11.5千公顷;600多只羊只死亡,970间房屋倒塌和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4.39亿元。
2017年风雹灾害损失情况比2016年要轻,处于2007年以来偏轻水平。与2007年以来灾情数据相比,除因灾死亡人口增加外,其他指标均有减少(表6)。
表6 2017年风雹灾情与近年情况比较
年份 | 人员受灾情况 | 农作物受灾情况 | 损失情况 | ||||
受灾人口 | 因灾死亡人口 |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 受灾面积 | 绝收面积 |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 直接经济损失 | |
万人次 | 人 | 万人次 | 千公顷 | 千公顷 | 间 | 亿元 | |
2017年 | 117.4 | 6 | 0.26 | 128.1 | 11.5 | 970 | 14.39 |
2016年 | 198 | 0 | 1.1 | 281.2 | 37.5 | 8528 | 40 |
2015年 | 210.4 | 3 | 2.1 | 253.1 | 37.6 | 7176 | 28.9 |
2014年 | 150.8 | 1 | 0.1 | 193.9 | 32.3 | 979 | 20.8 |
2013年 | 194.3 | 6 | 1.6 | 211.7 | 41.4 | 4785 | 30.2 |
2012年 | 134.2 | 10 | 0.3 | 147.4 | 22.5 | 5002 | 14.4 |
2011年 | 219.7 | 1 | 0.1 | 198.1 | 29.4 | 2867 | 25 |
2010年 | 124.3 | 0 | 0.4 | 111.5 | 13.5 | 1815 | 20.6 |
2009年 | 138.1 | 3 | 0.1 | 129.5 | 4.6 | 474 | 9 |
2008年 | 164.6 | 4 | 0.3 | 129.4 | 12.8 | 1728 | 11.2 |
2007年 | 160 | 3 | 0.7 | 158.3 | 38 | 1900 | 15.6 |
较2016年增减数量 | -80.6 | 6 | -0.84 | -153.1 | -26 | -7558 | -25.61 |
较2016年增减比例 | -40.71% |
| -76.36% | -54.45% | -69.33% | -88.63% | -64.03% |
2007-2016年均值 | 169.4 | 3 | 0.7 | 181.4 | 27 | 3525 | 21.6 |
较2007-2016年均值增减数量 | -52 | 3 | -0.44 | -53.3 | -15.5 | -2555 | -7.21 |
较2007-2016年均值增减比例 | -30.70% | 100.00% | -62.86% | -29.38% | -57.41% | -72.48% | -33.38% |
(三)洪涝灾害
全省10个市79个县(区)653个乡镇(街办)受灾,造成160万人受灾,因灾死亡36人,紧急转移安置18.2万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损房屋2.3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28.35亿元。从时间分布上看,灾害主要发生在5-10月间,其中,7月、9-10月灾情比较严重;从地域分布上看,陕南和陕北的榆林比较严重。
2017年洪涝灾害损失情况比2016年要重,但较2007年以来偏轻。与2016年相比,所有灾情指标都有增加,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和倒损房屋增加幅度较大。与2007年以来灾情数据相比,主要灾情指标均有减小(表7)。
表7 2017年洪涝灾害与近年情况比较
年份 | 人员受灾情况 | 农作物受灾情况 | 损失情况 | ||||
受灾人口 | 因灾死亡人口 |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 受灾面积 | 绝收面积 |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 直接经济损失 | |
万人次 | 人 | 万人次 | 千公顷 | 千公顷 | 间 | 亿元 | |
2017年 | 160 | 36 | 18.2 | 161.75 | 30 | 23692 | 128.35 |
2016年 | 101 | 18 | 4.8 | 98.2 | 16.5 | 7960 | 27.33 |
2015年 | 86.6 | 31 | 6.8 | 90.9 | 19.7 | 9890 | 18.5 |
2014年 | 189.7 | 15 | 23 | 222.5 | 35.2 | 46393 | 27.5 |
2013年 | 352.1 | 51 | 87 | 260.7 | 47.3 | 224633 | 126.9 |
2012年 | 389.1 | 36 | 34 | 231 | 25.6 | 110984 | 61.9 |
2011年 | 674.1 | 16 | 69.7 | 562.2 | 79.5 | 177590 | 117.9 |
2010年 | 506.6 | 118 | 106.9 | 288 | 72 | 202483 | 206 |
2009年 | 67.7 | 11 | 1.5 | 54.6 | 6.7 | 3141 | 6.6 |
2008年 | 86.7 | 15 | 1.6 | 84.3 | 9.3 | 811 | 8.3 |
2007年 | 539 | 116 | 25.9 | 462.2 | 162 | 94400 | 74.4 |
较2016年增减数量 | 58 | 16 | 26.6 | 62.8 | 13.5 | 15489 | 92.77 |
较2016年增减比例 | 57.43% | 88.89% | 554.17% | 63.95% | 81.82% | 194.59% | 339.44% |
2007-2016年均值 | 299.3 | 43 | 36.1 | 235.5 | 47.4 | 87828 | 67.5 |
较2007-2016年均值增减数量 | -140.3 | -9 | -4.7 | -74.5 | -17.4 | -64379 | 52.6 |
较2007-2016年均值增减比例 | -46.88% | -20.93% | -13.02% | -31.63% | -36.71% | -73.30% | 77.93% |
(四)低温冷冻灾害
2017年,低温冷冻灾害共造成5市13个县(区)59个镇(街办)5.7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6.3千公顷,其中绝收0.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0.55亿元。2017年低温冷冻灾害损失情况与2016年持平,处于2007年以来偏低水平。与2007年以来灾情数据相比,各项指标均有大幅减少(表8)。
表8 2017年低温冷冻灾害与近年情况比较
年份 | 人员受灾情况 | 农作物受灾情况 | 损失情况 | ||||
受灾人口 | 因灾死亡人口 |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 受灾面积 | 绝收面积 |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 直接经济损失 | |
万人次 | 人 | 万人次 | 千公顷 | 千公顷 | 间 | 亿元 | |
2017年 | 5.7 | 0 | 0 | 6.3 | 0.6 | 0 | 0.55 |
2016年 | 4 | 0 | 0 | 6.9 | 1.1 | 0 | 0.4 |
2015年 | 13.5 | 0 | 0 | 16.3 | 5.2 | 0 | 2 |
2014年 | 3.1 | 0 | 0 | 4.6 | 1.1 | 0 | 0.4 |
2013年 | 131.5 | 0 | 0 | 184 | 48.3 | 0 | 42.2 |
2012年 | 11.8 | 0 | 0 | 9.3 | 0.8 | 0 | 0.7 |
2011年 | 6.9 | 0 | 0 | 5.5 | 0.1 | 0 | 0.1 |
2010年 | 471.3 | 0 | 0.2 | 552.4 | 87.4 | 287 | 40.9 |
2009年 | 126.7 | 6 | 0.5 | 101.9 | 8.1 | 3170 | 12.6 |
2008年 | 318.2 | 0 | 1.7 | 333.3 | 40 | 5610 | 16.8 |
2007年 | 310 | 0 | 0 | 294.5 | 46 | 0 | 15.6 |
较2016年增减数量 | 1.7 | 0 | 0 | -0.6 | -0.5 | 0 | 0.15 |
较2016年增减比例 | 42.50% |
|
| -8.70% | -45.45% |
| 37.50% |
2007-2016年均值 | 139.7 | 0 | 0.2 | 150.8 | 23.8 | 906.7 | 13.2 |
较2007-2016年均值增减数量 | -134 | 0 | -0.2 | -144.5 | -23.2 | -906.7 | -12.65 |
较2007-2016年均值增减比例 | -95.92% |
| -100.00% | -95.82% | -97.48% | -100.00% | -95.83% |
(五)地质灾害
全省今年发生滑坡、山体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152起,其中滑坡61起,崩塌81起、泥石流9起、地面塌陷1起,直接经济损失6237.3万元,造成27人死亡,占全年因灾死亡人数的39%。
(六)地震
2017 年,陕西省境内共发生地震281 次,其中1.0 级以下247 次,1.0~1.9 级31 次,2.0~2.9 级3 次,最大地震为11 月19 日乾县2.2 级地震,空间上主要分布于关中东部和陕南中西部。本年度省内没有发生3 级以上地震,地震频次和活动水平均低于2016 年。
2017 年,全省没有发生因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7 月17 日四川省青川县4.9 级地震、8 月8 日九寨沟县7.0 级地震、9 月30 日青川县5.4 级地震,对我省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九寨沟7.0 级地震全省普遍有感,西安等地
区震感强烈。
(七)森林火灾
2017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81起(一般火灾136起、较大火灾45起),过火面积362.08公顷,受害面积148.36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6‰,低于省政府和国家控制指标,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主要特点:一是发生次数与往年相比大幅上升,二是人为因素仍是引发火灾的主因,三是1至4月份为森林火灾多发期。
(八)生物灾害
2017年我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种类145种,危害严重的、造成灾害的主要有松材线虫病、林地鼠兔害、华山松大小蠹、松叶蜂、经济林病虫害等。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596.1万亩(轻度495.82万亩,中度81.65万亩,重度18.63万),成灾面积30.78万亩,成灾率控制在3‰。其中:病害发生54.81万亩,虫害发生412.59万亩,鼠(兔)害发生128.7万亩。和2016年相比发生面积有所下降,总体危害程度有所减轻。
四、2017年应对自然灾害工作情况
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高效有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的灾害管理体制,涉灾部门之间的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情会商评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积极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覆盖省、市、县、乡的灾害监测和灾情报告制度逐步健全,多灾种立体预警预报体系逐步完善,监测水平逐步提升。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国际气象日、世界水日等活动,举办多种形式防灾减灾演练。灾害发生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治、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调拨,安置受灾群众,全力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确保了灾后第一时间救灾措施基本到位。
(一)加强领导,研判形势,认真部署
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6年我省在自然灾害应对处置能力、防灾减灾宣传、因灾倒房重建、救灾资金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对2017年积极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加强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灾害管理水平、加强基层救灾资金监管等减灾救灾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汛期,连续4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强化应急演练和灾害应急处置。
省国土资源厅:年初召开了全省地质环境工作会,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具体任务进行了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趋势研判工作,编制完成了《陕西省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防治措施》和《陕西省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年度有方案。
省水利厅:省防总 2月24日召开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座谈会,明确2017年全省防汛工作要点,并会同气象、水文、农业等部门会商研判今年旱情态势,及时向各市防指发出会商意见和防抗措施。先后组织召开全省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安全度汛视频会、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座谈会和下发专题通知具体安排。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就行业防汛工作进行专题安排。
省农业厅:年初与气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年度农业气象年景,加强协调沟通,完善应急预案。各级农业部门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应对。“三夏”时节,根据气象预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及夏收工作。
省林业厅:年初,分管林业工作的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多次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省森防指、林业厅成立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导和巡查,促进责任的落实。厅成立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做到快速应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入苗木检疫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针对突发灾害,提早安排部署,开展应急防控工作。
(二)健全机制,完善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宣传和演练
省民政厅:出台了《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以“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为主题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和陕西广播电视台在西安市曲江南湖中和广场联合举办了“陕西应急广播授牌仪式暨应急防灾公益短片发布会”等系列活动,全省共设立宣传点300余处、专题讲座250余场、宣传队3.5万人次、悬挂展板6800余个、横幅标语5000余条、发放资料55.6万余份、赠送书籍1.5万余册、现场解答咨询162万人次,有力地推进了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普及,营造了全民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良好氛围。
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了《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支持商洛市建成了全国第一个群测群防示范市,国土资源部今年5月24-26日在我省商洛市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现场会,实地参观了王洼滑坡、丹凤县治理工程和竹林关镇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并向全国推广商洛市监测预警做法。全省共开展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演练4948场次,参加演练人数达313790人次,开展宣传培训5546场次,参加培训人数190046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955646份。
省水利厅:完成修订防汛预案6797个,市县两级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470次,其中军地联合演练61次,有效提升了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省林业厅:编制了松材线虫病、胡蜂、松大小蠹、林地鼠兔害、松叶蜂、杨树病虫害、经济林病虫害等14种主要森林病虫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制订了年度防治计划。先后建立了西北五省、晋冀豫陕蒙联防联控体系,联合下发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方案》,签订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协议》,与四川、湖北、重庆、甘肃、河南联合编制《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开展区域灾害联合防控工作。实施了《陕西省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陕西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健全了应急处置机制和相关部门、行业的责任。在商洛市柞水县召开了晋冀豫陕蒙五省(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暨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演练现场会。通过“科技下乡”和专项行动等重大活动,先后给疫区农户和涉木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万份。利用电视、微信、森防信息网、森防动态等多种渠道,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1000多条。通过检疫实训等多种形式的专项培训,累计培训松材线虫病专业人员1700多人次、林农5200多人次。
(三)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救灾工作
省民政厅:加强灾害预警,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对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电话逐级传达,并在“陕西民政网”发布。及时编发《灾情简报》29期,为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两次启动四级救灾应急响应、一次启动三级救灾应急响应,指导榆林和陕南地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下拨救灾应急资金2.6794亿元,调拨帐篷、棉被、棉衣裤、毛巾被等各类救灾物资4.47万件(套),用于帮助灾区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利用“陕西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对全省开展地质灾害精细化分等级预报,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产品18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短信3549条。针对白河县茅坪镇茅南小区突发山体崩塌,迅速响应,启动省级预案,安排省地质调查院、陕西地矿集团和中陕核工业集团迅速出动,组织技术人员携带先进仪器和装备赶赴现场,协助安康市政府进行成因调查、现场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
省水利厅:省防总先后43次发出专题预警,各县区通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发布预警292次、短信80.99万条,启动乡镇、村组预警广播4982次,累计提前撤离受威胁区群众16.85万人次。省防总3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29次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针对今年出现的各季不同程度旱情,3次下发通知超前安排部署防抗工作,16次派出工作组深入抗旱一线检查指导。全省共投入抗旱人数110.76万人次、抗旱资金1.57亿元,开动机电井9万眼、抽水泵站2680处,机动抗旱设备1.6万套,累计冬春抗旱灌溉1354万亩次、抗旱夏灌1327万亩次,解决了19.93万人、1.3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临时饮水困难。通过抗旱减灾,挽回粮食损失74.82万吨,挽回经济作物损失15.76亿元。
省农业厅:夏季伏旱和陕北洪涝灾害期间,紧急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及时下发《关于全力做好秋收秋播工作的通知》、《农牧信息专报》和《关于切实做好倒伏小麦收获工作的通知》,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地指导。积极协调财政累计下拨农业救灾资金4600万元。
省林业厅:春节前夕,全省成立437个督导检查组,检查单位1885个,发现火险隐患458处,现场整改455处、限期整改3处,查处野外违规用火77起、处理85人。完善35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45个省级测报点,按照主测对象设立野外监测标准地,完善主要病虫害监测预报技术办法,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森林鼠兔害、红脂大小蠹等主要病虫害和危险性病虫害的监测调查。严格实行周报、月报、季报和灾害专报制度,及时上报监测情况和防治进度。发布松扁叶蜂、柑橘大食蝇、核桃、板栗、花椒、红枣等经济林病虫害中短期或生产性预报920次。全省累计药剂防治14.1万亩次,挂设诱捕器1.5万套,诱杀天牛78.39万头,清理伐除病死木、枯死木、衰弱木30余万株。摘除村镇周围、学校附近、道路沿线等人口密集区的胡蜂蜂巢4583个。防治松叶蜂20.18万亩,综合治理经济林病虫害122.54万亩。
省地震局:针对8 月8 日四川省九寨沟7.0 级地震,省地震局立即启动地震应急I 级响应,形成新闻通稿8 期、发布微博100 余条、微信2 期、官方网站报道27 条,编辑或摘录科普信息9 条,安排5 名专家接受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安电视台微直播。
省气象局:准确预报了“5.15”冰雹、“6.3”暴雨、“17.7”持续异常高温、“17.7”陕北特大暴雨、“17.9”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及时制作共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警信号,全省各级气象台站共发布预警信息12727期。启动气象预警信息“绿色通道”发布各类预警信息98次,累计受众7176万人次。通过大喇叭、显示屏发布气象信息196万次,通过“陕西气象”四个官方微博(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新华网)发布气象预警信息481条,受众8.03亿人次;通过陕西气象微信发布气象预警信息181次,受众229万人次。通过省电视台各频道及各档天气预报栏目、广播、中国气象频道插播节目等手段发布气象信息,覆盖陕西全省及周边地区。针对榆林暴雨洪涝灾害,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陕西保监局:针对榆林7.26特大暴雨洪涝灾害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下发了《关于做好“榆林7.26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开辟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理赔程序,出台了《关于榆林暴雨灾害涉水出险车辆理赔服务的指导意见》,调集吊车、拖车等救援车辆171辆参与子洲、绥德两县的施救工作。各保险公司已结案赔付近8000万元。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资金物资投入
省民政厅:目前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已基本覆盖市、县、乡、村,共有信息员2万多名。对市、县灾情管理人员进行了2次培训,并组织业务骨干到各市、县开展乡镇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各市、县针对镇村综合改革后人员的变化,重点对新任灾害信息员进行培训,全省共培训镇(街办)级以上灾害信息员3000多人次。投入85万元为灾情核查组集中采购电脑、卫星电话、个人防护装备。各市、县也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乡镇网络环境和灾情报送装备,确保了乡镇通过网络实施灾情报送。完成了年内中央和省级预算计划内投资项目,资助1个市级9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采购了554万元救灾物资,补充省级物资储备。用省级福彩公益金210万元支持92个社区开展“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省水利厅:省防总、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新任主管副县区长防汛抗旱业务培训班。市县两级举办培训班209班次,培训市级领导干部5人,县级领导干部649人,乡镇领导干部3888人,专业技术人员5289人。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15亿元,加固堤防273处、172公里,修复受损水库34座、水文测报和其它水毁设施198处。
省林业厅:省航空护林站利用开通的8条航线,加大巡护力度。157个火险气象监测站投入使用,极大提高火险等级预报精度和预警能力。驻防我省的100多名武警森林官兵加强管理培训,抓好战备演练,确保火灾早处置。安排防火专项经费6682万元,确保了森林防火基础工作的正常开展。组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业队578支,在胡蜂防控中,防控专业队出动林业专业人员4.5万人次。各级财政拨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项资金7197.66万元。完善省、市、县三级药械药剂储备库,提高应急救灾能力,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及药剂药械等,储备使用各种防治药剂约45吨。
省地震局:通过全省地震应急工作远程培训、地震现场应急队灾评科考培训班、省现场应急队技术骨干赴汶川地震灾害现场进行实景合训及演练、现场应急队赴太白县地震拉动演练,加强现场工作队伍建设。
(五)积极开展财产保险,减轻受灾群众生活困难
2017年,陕西省财产保险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救灾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转移和分散风险的独特功能,不断完善防灾救灾服务网络,扩充服务人员,第一时间将赔款支付给受灾群众。陕西省财产保险行业共支付赔款114.98亿元,其中:农村住房保险保障因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损毁,共向2224户农户支付赔款700.15万元。农业保险保障因旱灾、暴雨、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作物损失,共向48.43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4.14亿元。
五、重大灾害事件
(一)榆林市“7.26”洪涝灾害
1、雨情、水情、灾情。
7月25日20时至26日8时,榆林市子洲、绥德、靖边、横山、米脂、吴堡等6县(区)突发特大暴雨,子洲、绥德城区被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损毁,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严重。此次灾害主要特点:
一是暴雨历时短、强度大。暴雨中心区集中在子洲县电市镇的小理河流域和绥德县四十里铺的无定河流域,12小时最大降雨量为子洲县水地湾站236.6毫米、李家河站217.8毫米、绥德县赵家砭站257.7毫米,半天下了半年的雨。
二是洪水涨落快、量级大。大理河、小理河与无定河干支流洪水叠加,无定河支流大理河绥德站洪峰流量3160立方米每秒,为1960年有实测资料以来最大洪水;无定河干流白家川站洪峰流量4500立方米每秒,为1975年以来最大洪水;黄河龙门站出现今年1号超警戒洪水,洪峰流量6010立方米每秒。
三是洪水致灾性强、设施损毁严重。“7.26”暴雨洪水造成榆林市9个县(区)43.2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2人(其中绥德6人、子洲6人)、失踪1人(子洲),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17.75万人,倒塌和严重损坏需重建农房2106户568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8.12千公顷,交通、通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严重损毁,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0亿元。
2、防汛抢险救灾情况。
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抢险救灾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抗洪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一是指挥调度有力得当。国家防总先后4批次派出工作组指导我省防汛抗洪工作,紧急拨付我省中央特大防汛抗旱经费8000万元。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救灾应急IV级响应,派工作组实地核查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民政部、财政部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先后5次提出明确要求,深入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绥德县、子洲县,看望受灾群众,指导灾后重建,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研究支持榆林灾后重建工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分管领导赶赴灾区一线,现场查看灾情,指导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慰问灾区干部群众。灾区市、县、镇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防汛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抗洪抢险,确保了防汛抢险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预报预警精准提前。坚持主汛期气象、水文部门负责人在同级防办联署会商办公机制,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本轮强降雨过程,省防总先后4次发出通知部署防范应对工作,点对点、面对面向榆林市进行专项安排。针对降雨南移变化,及时预警,严密防范,彻夜抽查督导暴雨区防汛工作;气象部门3次发出短时强降水黄色、橙色气象灾害预警,水文部门发出大理河、无定河流域干支流河道蓝色、黄色、橙色洪水预警,绥德水文站马锋等4名职工临危抢测快报,为组织抗洪抢险和人员撤离赢得了主动,给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是撤离避险基层履责得力。省防总26日6时启动无定河流域IV级防汛应急响应,17时启动陕北地区及黄河Ⅲ级响应。榆林市26日3时30分启动市级防汛Ⅱ级响应。子洲县、绥德县迅速启动防汛Ⅰ级响应,城区喇叭、警报鸣响,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动员,紧急组织危险区群众7.3万人撤离避险自救,有效减少了人员伤亡。公安、消防和民兵应急分队紧急出动,疏散解救被困群众。
四是抢险救灾各方协同行动。省防总连夜召集成员单位协调力量、全力支持,先后派出5个工作组以及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省军区组织出动民兵应急分队2917人次参与抢险救灾,省民政厅紧急启动省救灾应急Ⅲ级响应,向灾区调拨15000床毛巾被、5000床棉被,省水利厅调剂物资设备按定点时送水、管道输水、恢复供水、灾后重建提前有序解决灾后吃水问题,交通运输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抢险救灾工作组奔赴现场抢通受损公路,通信管理部门出动应急通信保障救援人员抢修恢复受灾地区通信设施,电力部门抽调周边县区骨干力量组成供电抢险分队恢复受损供电设施。省发改委下达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1500万元,省民政厅拨付救灾资金12909万元,省交通运输厅下拨公路防汛抢险资金5650万元,省水利厅下拨资金7500万元,陕煤集团捐助灾区5000万元。驻陕央企、科研院所积极提供技术保障,延安市主动调集物资装备。灾区市、县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和因道路中断滞留的客人,紧急开展清淤清障工作,全力组织抢修道路、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绥德、子洲县城日供水能力分别于8月4日、8月7日稳定恢复到了灾前水平,灾区道路、电力、通讯、供气等已基本恢复,卫生防疫同步展开,群众生产生活趋于正常,抢险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二)陕南秋淋灾害
1、雨情、水情、灾情。
9月23日至10月23日,陕南三市连续出现连阴雨和暴雨天气过程,引发秋淋灾害。此次灾害造成28县区58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22人,失踪2人,紧急转移安置8.21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1.3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8.51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5千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农房4242户10389间,一般损坏农房6054户14465间,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此次灾害主要特点:
一是降雨持续时间长。降雨累计持续23天,岚皋、平利、紫阳、汉滨、旬阳、白河等县全境连续多次出现大到暴雨。9月23日08时至10月23日08时,安康市累计降雨量321.6毫米,其中镇坪350.9毫米,白河317.1毫米;陕南30条河流37站出现洪峰276次,其中6条河流6站出现超警戒洪峰16次,1条河流1站出现超保证洪峰(汉江支流坝河桂花园站1090立方米/秒,保证流量1000立方米/秒),汉江支流白河站最大流量为13100立方/秒(警戒流量为13000立方米/秒)。
二是农作物损失严重。此次秋淋灾害正值秋收季节,持续阴雨导致陕南大部分地区土壤过湿,低洼田块出现积水,大型机械入地作业困难,造成大面积秋粮收获困难,部分秋粮发芽霉变,秋播也相应推迟。
三是农房倒损量大。因持续强降雨后,土壤水分处于饱和状态,除洪水冲毁农房外,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大量农房成为严重危房,继而导致部分群众因灾致贫返贫,为脱贫攻坚带来新的困难。
四是基础设施严重损毁。此次秋淋灾害造成道路交通大范围中断,桥梁、涵洞冲毁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损毁严重,基础设施损失达19亿元。
2、救灾工作情况。
面对严峻汛情和严重灾情,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积极防灾救灾。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10月14日9时,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依据《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了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四级响应。10月16日,省减灾委召开关于加强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冯新柱副省长对做好当前救灾和脱贫攻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后,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落实全省防灾减灾会议精神,做好当前救灾工作的通知》。灾害期间,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先后派出7个工作组赶赴受灾地区查核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灾区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履行职责,全力组织干部群众抢险救灾。
二是及时组织撤离,确保人员安全。各地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对危房危窑、滑坡崩塌、低洼内涝和河道流域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派专人值守,严密监控,及时果断组织群众撤离避险,有效减轻了人员伤亡。
三是紧急调拨救灾款物,解决灾区群众急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向陕南三市下拨救灾资金13685万元,调拨帐篷3500顶、棉被1.3万床、棉衣裤1.1万套,帮助三市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