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抢劫金店摔晕街头 西安醉酒"大盗"获刑12年
07.07.2016 18:27
本文来源: 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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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醉酒后拿着榔头闯入金店,抢了两把金首饰后,王某蹬着自行车逃跑,可没几步就摔晕在繁华闹市,华商报此前曾连续报道。昨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
经查,嫌疑人王某32岁,大专学历,案发前在某水产公司做销售主管。
据检察机关指控,案发当日(2013年5月22日)中午,王某经预谋,携带榔头和匕首等作案工具,并用口罩、墨镜和长檐帽进行遮挡后,窜至东大街一家金店,用榔头砸碎柜台玻璃,抢走店内价值21万余元的28条金项链和3枚黄金戒指,骑自行车逃离现场10余米远时摔倒被抓获。
今年5月30日,碑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某辩称自己作案时是醉酒状态,进金店时没有意识。公诉人表示,骑自行车抢劫确实像一个笑话,因此,检察机关对此案也很谨慎,但司法鉴定显示王某并无精神病,只是普通醉酒,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公诉人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有犯罪未遂等情节,建议法庭判处其11年至13年有期徒刑。
昨日,碑林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宣判后,王某表示上诉。
编辑:张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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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16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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