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创新措施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01.05.2015  10:05

  为了更好地搞好清真食品监管工作,聘请两名责任心强,有较高威望的宗教界人士作为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区域内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义务监督。现场核实经营户是否具备《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清真食品认证通则》所规定的条件,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许可手续,严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