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领导班子反对“四风”八项承诺

24.12.2014  19:39

  根据中央和省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民政厅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带头落实执行,请全厅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

  2.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以实际行动促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转变。

  3. 带头服务发展,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保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和支撑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带头弘扬延安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节俭办一切事情。

  5.带头治理文山会海,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文风会风,做到深入基层群众制度化。

  6.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正确用人导向,选人用人做到公道正派,不任人唯亲。

  7.带头勤奋敬业,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不推诿、不懈怠。

  8.带头遵纪守法,严禁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不送礼、不收礼、不接受任何土特产、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持有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