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开展“四助”为困境儿童办实事好事

15.09.2015  11:58

近年来,汉中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关爱困境儿童的各项政策措施,从“助残、助学、助困、助养”四个方面为困境儿童办实事好事。

助残。 市残联按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有关要求,自2011年起对800多名残疾中小学生进行资助;按照2014年省、市残联出台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要求,对全市近2000名18周岁以下的残疾人将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元;自2011年以来,为全市700余名残疾儿童实施了康复救助,发放儿童轮椅、助行器等辅助器300余件;市民政局开展“明天计划”、“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为30余名困难残疾儿童开展免费康复治疗;团市委、市残联联合出台《关于实施汉中市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向残疾儿童传递社会温暖。

助学。 市教育局认真落实“两免一补”、营养餐等惠民政策;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制度, 指导县区完成辖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并试行由汉师附小牵头,联合汉台区中山街小学、西关小学组建教育联盟,为实现贫困地区儿童享受平等教育资源的目标提供了有益借鉴;市、县妇联积极争取“春蕾计划”、“红凤工程”、“关爱女孩”等项目资金帮助困难家庭女学生完成学业;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扶贫办等单位通过多种渠道资助困难家庭子女圆了大学梦。

助困。 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1200余名孤儿从中受益;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保障贫困儿童30000余人。市妇联、市统计局、市公安局等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以“春节”、“六一”等节日为契机,深入镇村看望慰问留守、孤残、贫困儿童,近年来累计送去学习用品、体育器材、生活用品和慰问金上百万元。团市委开展“心心相印——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微心愿’”活动,2014年以来,累计征集“微心愿”12000余个,实现10926个,出台《关于开展2013—2016年汉中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通知》,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困境儿童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市人社局、市妇联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开展技能培训、举办“汉中巧娘”手工艺品展示展销等措施鼓励和帮助外出妇女返乡就业,增收致富,让留守儿童不再留守。

助养。 市民政局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建设县级儿童福利院;在市、县救助管理站开辟专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区域,近年来,共救助流浪和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420余人次;设立受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临时庇护所;规范弃婴收养行为,2014年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5名。市妇联依托“儿童之家”、“儿童幸福家园”、“儿童成长家园”等阵地,广泛征集由大学生村官、包村干部、村妇代会主任、学校老师等组成的“爱心家长”志愿者队伍,针对留守流动儿童开展关爱服务,弥补亲情缺失;依托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60余场次,引导广大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单亲家庭、隔代抚养家庭关注儿童成长、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市公安局加大侵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帮助被拐卖儿童回归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