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员冒充药企非法售药2100万元昨日庭审

23.02.2017  12:40

  冒充药企、伪造公章,非法经销药品达2100万余元。昨日上午,西安中院审理了这起非法经营案。

  学临床医学出身的张某曾在医药公司从事药品销售工作。西安市检察院指控,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伪造“陕西省××新药采供站出库专用章”、“陕西××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王×”等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冒用两家医药企业名义非法经营药品。2016年3月3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张某租赁的两个仓库内,查获其尚未销售药品880余种,后该案移交西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侦查机关依法进行采价,扣押药品货值175万余元。另据公安机关查证,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张某向樊某、崔某等人非法销售药品,经审计,销售金额共达2100万余元。经鉴定,被查获的药品均为真药,没有发现伪劣药品。

  昨日庭审中,张某表示认罪。据她供述,其进购药品时并未取得两家药企的授权,医药公司资质和授权委托书均是她私下通过熟人取得的。通过伪造出库印章和出库单,从厂家直接进货,再通过个人关系向外销售。

  庭审中,公诉机关和辩护人围绕案件的犯罪数额进行了辩论。该案择日宣判。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