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最严抗霾预案:若启动一级响应机动车全限行

25.01.2017  15:45

  近日,汉中市政府印发《汉中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启动二级响应才限行

  《办法》适用于汉中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在未解除期间实施的机动车管控,重污染天气的启动和解除由环保、气象、公安部门会商后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统一发布。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三级、二级和一级,三级响应不限行。”汉中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主任李奕慧介绍,启动二级和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启动预案次日0:00起-预案解除当日24:00止),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时段是每日24个小时。

  启动二级预案时,限单(双)号;启动一级预案时,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校车等车辆外,其他机动车全部限行。

  机动车限行范围为,中心城区东一环路以西、滨江路以北、西一环以东、北一环路以南区域。

  凡在市中心城区通行的三轮、四轮以上机动车,每逢单日限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双日限行尾号为0、2、4、6、8的机动车。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由市政府启动二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前24小时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电视、广播、微信等形式告知社会实行机动车限行时间、区域和方式。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

  汉中从未启动过二级

  “市政府印发的这个《办法》只是个预案,为预防而制定的,不是说现在就要限行。”李奕慧说,政府只是提前做好工作预案,把问题想到前面,防止万一发生。

  据介绍,AQI(空气质量指数)连续两天达到300以上,启动二级应急响应;一天达到500以上,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实际上,2016年汉中AQI没有一天达到300以上,汉中历史上也只有一天AQI达到了300及300以上。因此,汉中历史上从没有启动过二级应急响应和一级应急响应,只启动过三次三级应急响应。”李奕慧说。(记者 卫晓宁 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