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近年来,麟游县依法行政工作在省、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一、围绕强化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坚持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奠基工程,精心组织,分层次、全方组织开展全民法律宣传教育。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狠抓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安排学法不少于6次。以宣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法》、《城乡规划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编印实用法律常识读本1万余册,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培训和专题讲座30多场次,邀请省行政学院曹亚茹教授开展了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骨干300多人参加了培训。每年组织各镇、各部门分级分层次进行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共培训3000多人次,提高了全县各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创新宣传方式。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在全市首创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和出租车普法宣传平台,累计发送手机普法短信4000多条,编发出租车宣传标语500多条。依托网络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和法律知识测试,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
二、围绕完善决策机制,着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始终把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作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关键。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修订完善了县政府议事规则,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在各相关部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县实际,向政府提交议题,经领导小组会议或县长办公会审定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涉及法律事项的议题,在部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由法制办组织政府法律顾问组进行论证审核,征求相关部门及群众意见,拿出成熟意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建立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遴选听证代表,公开听证活动,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吸收采纳。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法制办或者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做出决策。四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有效杜绝了擅权专断、滥用职权行为。五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和《县政府关于重大事项科学决策工作制度》,坚持法制办负责人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组建了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在原来3名成员基础上去年又聘请2名专业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在召开常务会议决策重大问题、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开展对外经济协作、签约经济合同、处理有关重要事项等方面,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组意见建议,确保县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三、围绕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将行政监督作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修订完善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了“双人上岗”、“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查备案”等制度,设立了执法监督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公开办案程序和结果。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有关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市政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经济社会工作中,依法严格审查有关合同书,确保经济活动合法有效。二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主体。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及时督促各镇和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和职能设置,对负责实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从具体执法情况出发,把法定职责分解为具体执法项目,对各执法项目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加以明确,再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股(室)的每个岗位,做到了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岗位“三明确”。三是全力推进行政职权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文件要求,对县上承担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27项,其中行政许可239项(县政府33项、部门206项),非行政许可188项(县政府55项、部门133项),制定行政许可办事流程,不断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方式和制度,推进了行政审批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四是扎实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农资市场治理整顿、市场商品价格监管等专项整治,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群众利益。五是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不断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确定相应的裁量基准,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各执法部门严格依照细化、量化的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杜绝了滥施处罚和随意裁量现象。六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始终把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手段,加大对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案卷评查的监督指导力度,把案卷评查的触角沿伸到二级执法单位,规范执法程序和标准。每年组织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认真评查,并将评查情况在全县通报。从评查情况看,各部门都能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符合规范要求,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七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建立了两法衔接平台,实现了执法信息实时共享,2014年录入案件信息120件,所录信息数量居全市前列。八是坚持政务公开,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加大财政预算、“三公消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行办事公开,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围绕严格程序,合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严格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加强调研论证,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统筹城乡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加快经济建设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增强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二是严把审核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严格根据上位法的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严格实行“四查”(一查依据是否合法,二查主体权限是否合法,三查内容是否合法,四查程序是否合法)、“四审”(部门负责一审,法制办二审,主管县长三审,政府常务会四审)制度,增强了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市法制办和县人大报备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备案工作走向制度化。三是认真核查,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清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以《行政强制法》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规定为依据,每年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没有发现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自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保证了规范统一、政令畅通。
五、围绕加强复议调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狠抓各项制度规范,强化复议程序和行政调解建设,加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制度化、规范化的步伐。一是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通过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问卷调查、与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现场咨询等宣传活动,使群众更加了解行政复议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法定渠道有效调解行政争议。为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调解原则、范围,优先适用调解的方法解决行政争议。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五个一”(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句暖心窝问候、一个满意答复)工作法,对依法应当裁决、调处的纠纷,优先适用调解,公平、公正地处理当事人双方的诉求,通过耐心听取具体案由、劝导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三是加强行政调解,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形成了政府总负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了“三大调解”的优势互补。在调解工作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为对象,在查清事实和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争议和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促其通过协商和互谅互让,化解争议和纠纷,确保调解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
下一步,麟游县将继续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快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进一步加大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有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大幅减少前置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推进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四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着力打造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的基层执法队伍。
(麟游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