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代寨村一加工厂污染环境 已责令限期拆除

30.11.2015  17:24

  上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34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恒大城小区地下车库办食堂”、“蓝田县代寨村木器加工厂环境污染”、“咸阳西郊道路坑洼影响群众出行”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恒大城小区地下车库办食堂

  雁塔区:已查封餐饮设施

  【网友留言】2015年11月17日,网友“百姓之声”反映,恒大城27号楼地下车库在未经业主们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开办职工食堂,供整个物业一百多号员工就餐。食堂开在地下车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政府部门能积极协调管理此事,还我们业主一份安心!

  【部门回复】11月23日,雁塔网络新闻发言人给予回复:

  经调查核实,恒大城27号楼地下确实具有提供餐饮服务的设施设备,该区域具体位置在地下室,而非地下车库,目前区食品药监局鱼化所执法人员联合城管执法人员已经对餐饮设施区域进行了查封,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公安雁塔分局也按照消防规定,对其进行了查封。

  投诉2个月 违章建筑依旧未拆除

  长安区:督促责任人自行拆除

  【网友留言】2015年11月3日,网友“长兴小区业主”反映,西长安街东段北侧,长兴公司拆除食品厂家属院门口花栏墙,在小区消防通道和绿化带上违章修建10间门面房,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称8月25日,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待违章搭建拆除后将责令该公司予以恢复绿化苗木。到现在2个多月过去了,违建房依旧傲然矗立,不知道违建拆除到底该归谁管。希望政府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拆除违法建筑。

  11月5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长安区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11月25日,长安区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经查,长安区食品厂家属院位于西长安街东段北侧,由西安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分公司下属的长兴大厦物业办公室进行物业管理。2015年8月初,我区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长兴大厦物业办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小区南围墙内搭建简易钢架结构,拟建门房和车棚,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并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11月中旬,再次接到群众投诉后,区政府办立即召集信访、城管执法、规划、招商等部门就食品小区违建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再次约谈长兴公司负责人,督促其自行拆除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