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不依法为劳动者办社保的用人单位将受罚

16.09.2015  10:02

  9月15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针对今年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投诉上升的情况,陕西省人社厅决定,从9月21日至11月20日,在陕西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员、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各类私营企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情况及已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缴费情况。检查要求用人单位对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主动进行整改。用人单位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的,不予行政处理(处罚);对不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理(处罚);对未给员工办理参保登记人数较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较大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记入诚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机构将移送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