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三秦妇女儿童幸福感

24.06.2016  18:37

  我们在法律与环境方面都致力于对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的保护,其中法律领域侧重妇女儿童的人身、经济等权益保障;环境领域则侧重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及人文环境。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和陕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的贯彻实施,使我省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生存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妇女儿童幸福感不断得到提升。

  ——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全省各级法院普遍设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少年法庭”或“未成年人保护合议庭”,截至2015年底,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3.19%,较2010年下降4.18个百分点。妇联12338维权热线实现县级全覆盖,多层面、多渠道为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援助,招募维权志愿者1.5万人,年受理各类投诉近万件次。妇联、农业等部门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中积极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确保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对妇女儿童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国公安系统,首家开通运行“打拐反拐”网站“三秦回家网”。通过微信平台和头条平台,实现了与网民在文字、图片、语言等全方位的沟通和互动。近5年全省共破获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7270起,打掉涉拐犯罪团伙549个,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3491名。全省推开“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家庭暴力投诉出警率达到90%。妇联组织建立3万多个“妇女之家”,零距离服务妇女儿童。

  ——校园周边安全不断加强。建立派出所、交警队、学校三级联防体系,组建巡逻队2100余支,建立校园警务室和治安报警点8241余个。在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护学岗”9038个,有效维护了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

  ——生存发展环境持续改善。现在,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占比92.5%,比2010年提高34.5个百分点;自来水普及率为86.0%,比2010提高31个百分点;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7.2%,比2010提高11.87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7%,比2010年提高了15.8个百分点;污水处理率93.7%,比2010年提高2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1.9平方米。全省已建成2个国家级生态区、3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4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