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行开业专家谈】开放包容高效透明是亚投行成功利器

18.01.2016  12:10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高蓓

  2016年1月16日,筹建两年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57个成员国的见证下正式开业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从2013年10月中国提出筹建亚投行倡议,到今天亚投行正式开业,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我们共同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而亚投行的成立说明了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

  作为一个由发展中国家倡议和主导的新多边开发银行,亚投行在提议之初受到各种质疑,但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国家领导的支持下,中国政府本着公平协作的态度,与有关国家就亚投行筹建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多次各种级别的沟通交流,取得了这些国家对亚投行建立的认可,先后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6月,签署了《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备忘录》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2015年12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后正式宣告成立。而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丰硕成果,离不开所有成员国的精诚合作和大力支持,更与中国亚投行筹备组坚定的决心和细致的工作密切相关。

  亚投行作为区域性多边开发银行,按照多边开发银行模式和原则运作,在学习借鉴现有多边开发银行成熟经验的同时对其进行有益补充。首先,与现有多边开发相比,亚投行采取了更为开放和包容的态度。规定在其贷款项目中进行全球采购,而不限于成员国采购,这将使得所有受援国能够在项目实施中购买到最适合自己的产品,获取最大的利益;其次,亚投行对现有多边开发银行臃肿的结构设置进行改革。例如不设常驻执董会,在中国之外仅设几个办事处,员工人数也只有500-600人,这一措施将大幅降低亚投行的运营成本,同时,亚投行在贷款审批流程上也将进行简化,包括缩短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等,从而将亚投行建成一个架构简单、运作高效的机构。第三,投资模式将更为灵活。未来,银行贷款、股权投资和担保业务同时运作,将最大限度地整合市场资源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亚投行的杠杆效应,增强基础设施项目对于私人部门投资者的吸引力。最后,与其他多边金融机构一样,亚投行要求项目合法透明,保护社会和环境利益,但不同的是,亚投行不会坚持华盛顿共识所崇尚的单一自由市场政策,不会要求借款国以私有化或放松管制等方式换取贷款。亚投行对改革所做的努力在获得赞誉的同时也招致了一些反对意见,但我们相信,只要各方都是基于为亚投行更好发展的目的充分沟通,最后总可以达成一致。

  亚投行正式成立虽然有助于增加亚洲地区基础设施投资,推动区域互联互通和经济一体化进程,但在未来运行中将面临诸多挑战。第一,评级压力。亚投行虽然职能定位准确、市场潜力巨大、资本实缴比例较高、获得股东全力支持,但由于评级机构可能担心亚投行的主要股东缺乏运营多边金融机构的经验,欠缺项目和知识储备等原因,可能将对亚投行的信用评级有一定负面影响。第二,安全保障政策的实施与业务运营高标准的实现。国际社会对于亚投行的主要批评意见之一,就是质疑亚投行能否在业务运营中坚持高标准,例如,2015年3月17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Jen Psaki在回答记者关于亚投行提问时,6次使用了“高标准”一词。第三,与现有多边开发性银行的合作。在中国发起设立亚投行的过程中,国际上有一些声音,认为这是中国对现有国际金融规则的挑战,而亚投行也将与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形成竞争。虽然这些对亚投行的挑战和质疑不会立刻消失,但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致辞中可以看出中国政府的决心和努力,包括“高起点运作”“帮助成员国开发更多高质量、低成本的基础设施项目”,“欢迎新老多边机构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信这些目标将在各成员国共同努力下最终实现,有志者事竟成。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经济发展研究室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