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遭恐吓或殴打 西安发生多起物业涉暴事件

23.12.2016  14:42

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下月起即将实施。近期华商报推出“用好新条例 管好咱的家”专题报道以来,致电华商报表示希望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有150个左右。

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也先后接到7起业主维权或筹备业委会期间,遭到物业或他人语言威胁、恐吓甚至殴打的投诉。其中,西安城区发生6起,宝鸡一业主被打伤住院。针对华商报曾持续关注报道的两起事件,近日记者进行了回访。

百花家园

60岁男子被群殴肋骨骨折

华商报》12月11日A04版报道,60岁的城北百花家园小区业主刘先生,12月4日晚7时许在小区门口被几名陌生男子莫名殴打,导致两根肋骨骨折。医院检查单显示,刘先生左侧侧胸腹软组织损伤,右侧第五、六肋骨骨折。

百花家园小区是一个经适房小区,近两年不少业主希望成立业委会,刘先生等人比较积极,他还是该小区业主联盟的群主,在群内经常谈论关于成立业委会的话题。刘先生表示,小区物业曾有人明确向他表达过希望他不要再张罗成立业委会。

事发后,公安未央分局谭家派出所介入调查。

>>记者回访

12月21日,华商报记者从谭家派出所负责人处获悉,民警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调取了视频监控,但监控是才装的,12月1日到7日显示的都是黑屏。民警到现场也走访了好多人,目前尚无线索。

当事人刘先生说,由于这件事的发生,热心业主们感到很害怕,“毕竟大家就生活在小区里”,成立业委会的事暂时停滞。因为警方的调查结果出不来,业主们也在尝试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

荣城名苑

业主遭“杀你全家”威吓

华商报》12月16日A04版报道,12月15日晚上,西安北郊荣城名苑小区6号楼2单元两部电梯在夜里被人喷涂“×××胡说,杀你全家”字样。而该小区至少有9栋楼的电梯里被喷字或写字,矛头直指积极筹备业委会的两名业主。

事发后,被恐吓的张先生和另一位业主到派出所报了案,并向街道办反映了此事。张先生认为,恐吓事件的根源是他们对物业不满,要筹备业委会。

华商报记者和荣城名苑物业办保安部林经理、业主一起看监控发现,15日凌晨1时10分至3时,6号楼业主张某乘平衡车在各栋楼不同的单元电梯里出入。业主张先生说,张某承包了小区停车棚,和物业有利益关系,经常为物业做事。张某可能是担心一旦业委会成立,物业公司更换,他承包车棚的利益会受损。

业主随后把监控的情况反映给了未央宫派出所办案人员。

>>记者回访

12月22日,华商报记者联系未央宫派出所负责人,该负责人只是表示“目前这事还在调查中”。

据被恐吓的一名当事人说,事发后因担心家人和孩子看到害怕,他把电梯里喷的自家的房号擦掉了,擦掉前他拍了照片。12月20日,办案民警向他要了他当时拍的照片,但未向他介绍任何调查进展。

12月20日,在华商报关注下,业主、物业、街办、区住建局和建设单位等各方开了一次协调会,初步商定,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将依据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于元旦后启动。

网友声音

不了了之是对百姓安危的最大威胁

这两起事件虽然都涉及暴力伤害或暴力恐吓,且在业主中形成了很大影响,但事件调查截至目前仍无一有明确结果。

12月22日,一名网友给华商报记者发来信息发问:“这种公然抗法、激起民愤的暴力事件性质极其恶劣。施暴者为什么能这么肆无忌惮?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假若就这样不了了之,是对百姓安危的最大威胁。

专家观点

政府有责任帮小区成立业主组织

对于城市小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玉圣认为:在目前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生态系统中,天平并不平衡,无论是业主个体还是业主组织都处于弱势地位。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纠纷,严重的问题不是纠纷本身,而是物业公司面对业主的诉求和抗议,经常以暴力手段来回应。

杨玉圣认为,要彻底改变这种现象,就要涉及很多方面。首先,政府部门应担负起其职责。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各省市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政府有责任帮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组织。其次,公安机关应该担负起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涉及物业暴力的现象在国内非常普遍,因为这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每一个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背后,都有着利益关联。所以在涉及利益的问题上,一些公司采取了暴力包括冷暴力等各种方式。在这个问题上,公安部门应担负起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只要是报了警特别是对涉及轻伤以上的案件,公安部门都有责任查清事实,将嫌疑人绳之以法。第三,物业公司要切实转变观念,一定要意识到自己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而不是来管理业主的。最后,业主应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应该积极参与小区的事务,比如在业主组织成立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和投票等,用实际行动来支持。

要用市场化化解物业暴力问题

著名业主维权专家、北京朝阳园原业委会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前研究员舒可心认为:作为企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首先考虑的当然是自己的利益问题。一旦威胁到其利益,有些企业老板就会用他们最习惯使用的手段,一是收买,二是暴力来解决问题。

现在,既然法规给了业主成立业委会的权利,那么政府就应该制定相应的措施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如果只是规定了权利,却不出台具体措施来保障业主权利,就可能导致暴力伤害的“丛林法则”野蛮滋长,最终使相关法规成一纸空文。而要消除类似的“物业暴力”或“疑似物业暴力”,就要使物业服务能真正遵循市场法则,按照市场规律来发展,依靠自己的服务竞争力来取胜,而不是依赖各种关系资源来保证其在小区的垄断地位。

司法人员建议

多部门联动严打物业涉黑

作为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西安市房管局已注意到这一问题。12月22日,该局物业办工作人员向华商报记者表示,发生在小区内的这类暴力伤害事件属于社会综合治理范畴,需要多部门协同治理。若物业公司涉黑,一旦被查实将吊销其资质。相关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我省一位不具名的司法人员分析认为,这类案件不像其他暴力伤害,有明显恶劣的后果或身体造成的直接伤害,需要等待伤情鉴定等。比如电梯喷字威胁要杀业主全家的,不仅是对当事业主一家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打击与恐慌,更重要的是,也给小区大部分业主们都造成了深深的伤害,精神会遭到重创,更会给整个小区造成不安全感。

该司法人员建议,一旦此类案件发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事发当地派出所所在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直接提前介入侦查,一旦发现物业涉嫌黑恶势力,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该人士称,另外,因当前的很多物业与开发商具有某种千丝万缕的关系,而物业是否涉嫌局部利益垄断,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应该联动形成合力,像多年前西安多个部门联动打击沙霸一样,严厉打击物业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华商报记者 石铮

编辑:张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