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频泄露 揭秘信息贩卖背后的灰色利益链

05.04.2016  08:37

  新房钥匙刚拿到手,就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孩子刚出生没几天,推销婴儿用品的人便找上门;新车手续还没办齐全,就接到推销保险的电话;在网上预订的机票,不到一个小时,就收到了航班延误、退票退款的诈骗短信……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批量处理和传递借助于现代网络及其他传媒平台变得越来越容易,包括姓名、职业、电话、家庭住址等在内的个人信息资料遭到不当收集、贩卖、恶意使用的现象随处可见。

  那些不请自来的骚扰电话、诈骗短信、电子邮件、推销广告、保险推销等令人不胜其烦。而一些不法之徒利用这些信息从事诈骗、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更使人们防不胜防。人们不禁发问:到底是谁出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肇事者该承担什么责任?怎样预防个人信息的泄露?

  个人信息泄露频发令人防不胜防

  3月26日,家住西安凤城六路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11月,他给儿子在经开区一个楼盘按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刚把按揭手续办完,第二天,就接到卖沙子、水泥、安防护网、推销家电的电话和短信。开始他还耐心解释,说现在还没确定是找装修公司大包,还是自备地板、水泥、沙子、涂料找民工装修,等到了今年5月开工时再说。后来,面对轮番轰炸的“集束信息炸弹”,他只能把手机号换掉,可安宁了一个月,他新换的手机号又被泄露出去,仍旧不得安宁,特别是一家小装修公司的业务员小徐,隔三差五地发周末问候、新年祝福、养生健体、装修让利等等短信,他不胜其烦,只能将其拉入黑名单。同时,他也学聪明了,廉价买了一个老人专用手机,专门负责接收这类推销服务电话、短信,做自己装修购买材料的“参考”;另买一部手机作为和亲戚朋友的“电话专线”,这才消停下来。但令他不解的是,自己的信息是怎么被泄露出去的?那些揽活搞推销的人怎么对自己的情况了解得那么详细?

  贩卖泄露个人信心,无孔不入,家住宝鸡陈仓区的汪先生,今年33岁,因身体残疾,2014年9月按规定申办了残疾证。不料,办证不久,他就收到以残联名义领取补助金的电话和短信,但要求他先缴税费,然后才能领取,他察觉对方想骗钱,立即挂机。随后,他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类似的让领残疾人补助金的电话和短信,那段时间一看到陌生电话,他就挂断或者拉黑。在此,他提醒大家,面对充满诱惑的电话信息千万要冷静,不要上当。

  无独有偶,今年元旦期间,家住西安东郊的刘女士突然收到一条客服的短信:“你是151……尾号8738的机主,张××,根据你的话费积分,给你退费500元,请你登录××网站或与我们联系及时领取。”张女士看对方留的客服号正确无误,很快和对方取得联系,并按照对方的提示,把自己的网银号码提供给对方,并输入密码认定,对方承诺500元钱马上支付。结果却是,500元的退费没有拿到,卡上的8000元竟被人转走了。她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只能选择报警,希望警方帮她追回损失。

  梳理近年来警方侦办的案件,在各类短信、电话、网络诈骗、冒名办卡透支欠款和其他坑蒙拐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掌握的事主个人及家庭信息资料,按图索骥,以假乱真,使一些事主放松警惕以致上当受骗。

  不当得利造成个人信息“泄密

  “一条信息费用根据来源渠道、用途不同,价格从几角钱到几元钱不等。比如,一份新交付楼盘业主名单,以400来户业主资料为例,第一次倒卖一手‘新鲜货’,0.5元/条;已经出售过一次的二手数据:0.25元/条;售楼处或物业管理人员少则获利几百元,多则获利上千元。”曾经在西安多家楼盘当过售楼小姐的王晓云(化名),如今在西安一家酒店当销售经理,她自揭内幕说,像这种把业主的信息收集归类,然后按照购房者提供的手机号、家庭地址、个人收入等信息,出售给装修公司、家电销售员、安装防护网的营销人员,在房地产销售、装修行业早已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只不过现在房地产业不太景气,出售信息降到了0.10-0.20元/条。

  为了验证她的说法,她给记者提供了一个房地产信息贩子绰号“老怪”的电话号码。记者以装修公司业务员的身份打电话过去,不料,“老怪”非常警觉,问从哪得到他的电话?直到记者告诉他,是王晓云介绍的,他才放松警惕,表示可以合作,但拒绝与记者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要求。他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所有的资料信息都用微信发送,并且可以先交货后付款,“既然你是晓云的朋友,我就信你一把。”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3月27日,记者进行了随机采访,30多名受访者几乎都收到过垃圾短信和诈骗短信,如售楼广告、办假证广告以及虚假购车退税、银行卡消费、转账汇款、无担保贷款、六合彩,甚至有倒卖枪支等违法行为也在手机短信中出现。几乎95%以上的购房者都有过“热心推销服务”的经历,有的已经搬进新房住了一年多时间,偶尔还能接到装修公司的营销电话或短信。

  对于个人信息泄露为何屡禁不止?据网友和专业人士分析,是因为此类犯罪成本低、“市场需求”大。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带来的高额利润使一些不法分子趋之若鹜,甚至悄然形成了一条收集、加工、倒卖个人信息的地下“产业链”,结成了一条完整的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作案隐蔽,内外勾结,并与诈骗等下游犯罪相互交织,在这条“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都“”着利益。

  “信息贩子”利用多种渠道获取个人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很多,有些是因公共部门管理不善而泄露,有些是一些部门、公司及个人为牟利而恶意泄露。由于电信运营商、券商、银行、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等企业、机构出于经营需要,逐渐积累了各自的用户或者消费者信息数据库,人们炒股、买车、买房、买保险,办理各种会员卡、银行卡,往往会被要求填写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尽管这些资料并不向社会公开,但事实上已被一些受利益驱动的人所利用。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汇集成册,并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给需要购买的人。个人信息泄露,在微信及一些电子商务平台,“电话销售交流圈”“销售行业资料群”也大量存在;那些所谓的“信息贩子”可以“按地区定制,先试用后付款”,然后,根据个人信息“含金量”的不同,价格也分为“三六九等”,每条价格从一角钱到5元钱不等;个别违规打字店、复印店利用复印、打字之便,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装订成册,对外出售;还有借各种“问卷调查”之名,窃取群众个人信息,从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另外,超市、健身房、美容店申办各类会员卡时掌握到的用户信息,通过个别人向外出售。

  专家建议

  制定个人信息保密制度

  “只要拥有手机的市民,几乎都收到过垃圾短信和诈骗短信,短信诈骗的案件要对骗子人赃俱获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些人往往利用假名、假身份进行诈骗,因此破案困难。”在2014年1月召开的陕西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王小鹏建议,严厉处罚泄露个人信息行为,同时多部门联合打击短信诈骗等违法行为。

  王小鹏说,预防短信诈骗等行为要事先防范。法律应当规定,所有能获取公民信息的单位与个人,必须制定严密的个人信息保密制度,并且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之时,要与公民签订保密条款,与此同时,这些单位应将其相关活动报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备案。另外,建议银行和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信用卡、储蓄卡等使用的安全防范和指导,帮助老百姓掌握正确使用银行卡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老百姓偏听、轻信,轻易上当受骗。

  对于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的行为,近日,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马民虎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马民虎教授指出,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了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的行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温馨提示

  如何才能避免信息泄露被骗

  1.网络购物要谨防钓鱼网站,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2.妥善处置快递单、车票、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对于已经废弃的包含个人信息的资料,一定要妥善处理好。

  3.身份证复印件上要写明用途。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要在含有身份信息区域注明“本复印件仅供××用于××用途,其他用无效”和日期。复印完成后要清除复印机内存。

  4.在微博、QQ空间、贴吧、论坛等社交网络要尽可能避免透露或标注真实身份信息。

  5.慎重参加网上调查活动。

  6.慎用公共场所免费WiFi。因为无线网络登录加密的等级较低,很容易被黑客入侵,截获无线路由器所传播的数据,从所截获的数据中提取到用户详细的个人信息。

  7.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要在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如录音或照相等固定证据,进而依法维权;情节严重的一定要报警,让对方受到法律惩罚。

  本报记者杨立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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