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3个国家试点县(区)学校实行食堂供餐

14.09.2016  11:11

  

西安一学校食堂内,学生正在就餐。(资料图片) 记者 窦翊明 摄

  昨日(9月1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增效和规范运行,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43个国家试点县(区)学校实行食堂供餐,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全覆盖。

  省教育厅要求,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可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坚决杜绝采用购买火腿肠等保质期较长的小食品一发了之的现象,努力解决学生厌食浪费、家长投诉埋怨、社会不理解状况,真正把好事办实。

  15个试点建设配餐中心的县(区)要加紧工作进度,要借鉴云南勐海、江西兴国等地方净菜配送模式的成功经验,形成配餐中心和学校食堂互惠互利、共同促进的良好格局,更好发挥配餐中心的综合作用。对于2016年底配餐中心尚未投入使用的试点县(区),省上将收回补助资金,调整给其他县(区)使用。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省直管县及管委会要突出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大宗原材料“四统一”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实名制信息动态监控制度,大力推行和借鉴“阳光校餐”先进做法,加强工作公开公示透明度,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切实做好本地区学生营养指标的监测评估,为营养改善计划的精准有效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记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