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对我省女性人民陪审员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8.10.2015  16:59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在我省妇联、省高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女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上作出重要批示,对我省女性人民陪审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法院系统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予以关注和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进一步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要真总结和推广陕西省高院、陕西省妇联的做法和经验,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过程中,更加注重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更加注重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促进公正司法、和谐司法及和谐社会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指出,要学习借鉴陕西经验做法,将其纳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及各地法院试点方案中。

今年5月,省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维权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机遇,积极探索有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新途径,在人民陪审员换届之机,主动联合省高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女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意见》结合实际,从扩大女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提高所占比例、完善依法履职机制、拓展履职能力渠道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特别是提出了“确保各县(区)法院至少有3名以上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力争实现女性人民陪审员占比40%以上的目标”,使女性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女性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女性人民陪审员的比例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妇女报头版、全国妇联简报(第22期)分别刊登。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对我省女性人民陪审员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给予的充分肯定,必将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妇女维权工作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更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