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举办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训班

19.01.2015  10:3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月16日至17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委托中国慈善联合会举办面向全国省级民政部门的培训班,70余名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的副厅(局)长、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及相应管理岗位的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民政部部领导邹铭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致辞,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俞建良在培训期间到会与参训学员共同学习了部分课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郭玉强主持了开班式。

  邹铭在致辞中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慈善事业的认识,认识到慈善事业是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在学习中加强互动和讨论,深化对国务院意见中新原则和新措施的认识,并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本地情况创造性地去落实。要创新思路,积极进行政策创制和创新,解决国务院意见中尚未囊括的、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此次培训涵盖《意见》总体解读、慈善组织培育和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及落实、建立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的对接机制、慈善信托、公益创投的政府参与、慈善超市建设和废旧衣物再生加工、慈善事业信息公开、行业支持与行业自律等9个专题。授课老师来自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司、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和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有关慈善组织、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等。培训班采用导师授课、经验分享、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开展,旨在帮助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理解掌握国务院意见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更好推动国务院意见贯彻落实。

  据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中国慈善联合会本月底还将面向部分慈善组织举办贯彻国务院意见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