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院长超标用车不实 蓝田法院一科长写悔过书

04.12.2014  14:37

导读: 日前,蓝田县人民法院一科长因举报院长“超标用车”不实,举报者主动承认错误,还写下悔过书。



日前,蓝田县人民法院一科长因举报院长“超标用车”不实,举报者主动承认错误,还写下悔过书。

10月下旬,有举报人反映蓝田法院院长胡刚超标使用一辆“广本”3.0排量越野车,并称,在当月24日一早,院长驾驶该车和坐旅游大巴的该院中层干部前往陕北延安“公款旅游”。

举报人称,此事由蓝田县一家旅游公司承办,费用不到十万元,虽然名义上是去富县法院学习、交流,但实际是到延安旅游。就此,11月中旬记者前往涉事的旅游公司询问,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具体联系人不在,费用情况不清楚。

在蓝田法院车棚内,记者看到了举报人所说的尾号为“960”的白色越野车。

该院纪检组长称,院长原本使用的是一台桑塔纳,因10月该车有故障被送修,故经向上级法院和蓝田县委请示、备案,获同意后,临时使用该院以前购买的“960”越野车。而桑塔纳一修好,胡刚就还回了该车,不存在“超标用车”的情况。

胡刚说,自己家在西安,所配公车出现故障后,为不影响工作,向上级请示获准后,临时使用该车。他介绍,自去年他到该县法院上任后,院里出现了一些人事问题,在11月4日,有人甚至将他“超标用车”一事在凯迪论坛发帖,并且院内邮箱出现威胁他的信函和照片(照片内容为他驾越野车驶出小区的画面)。

经过报案,该院举报人主动承认错误,还就此写下悔过书。经胡刚同意,记者看到这份悔过书,悔过书上其叙述了因认为自身遭遇不公平工作待遇及个人原因而进行不实举报的情况。由于院方称该科长正患病,记者放弃了对其的采访。

而就“公款旅游”一事,胡刚解释,10月24日,院中层领导干部是去富县法院学习,并在25日去延安红色教育基地杨家岭、枣园、革命纪念馆进行学习参观,是“公务活动”。因单位没有大车,当时由工作人员以1500元向该县旅游公司租了辆大巴,所有人员活动期间食宿均按差旅费标准支出,不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因素。除了因该院规定,记者要求查阅相关财务账目被拒外,院方表示可以提供在延安当地的相关住宿票据。故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