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妇联举行汉中市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受聘仪式

28.09.2014  12:08

为有效帮助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让弱势妇女儿童得到及时、便捷、到位的服务,汉中市妇联与公、检、法、司等行政部门携手组建了汉中市巾帼法律志愿工作者队伍,并于9月24日举行了汉中市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受聘仪式,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玲、市政法委副调研员李志强参加指导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首批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由31名热心妇女儿童事业、有爱心奉献精神、具备过硬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公安干警、女律师、女心理咨询师组成。受聘仪式上,市妇联副主席高斐介绍了市妇联近三年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参会领导为31名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和志愿者帽子、徽章,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张文平和陕西云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白红莉做了代表发言,承诺作为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要增强使命、奋发有为、大胆实践、敢于担当,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热情服务,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会上,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李志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组建汉中市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是市妇联一项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将对全市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他在讲话中还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上级有要求、群众有意愿、社会有呼声,大家要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积极回应广大妇女群众的希望和需求;二是大力支持。做好此项工作,对促进平安汉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实际意义,作为市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的给予职责、任务、职能的大力支持。三是依法办事。每一位志愿者要精通、熟悉关于妇女儿童的相关法律政策,要在依法的前提下,解决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并使其能达到良好效果。四是热切希望。希望大家发扬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及特点,在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中敢于担当、不负重托、有所作为。使巾帼法律志愿服务成为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亮点和品牌。


最后,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玲指出市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延伸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手臂,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和爱心,也是妇联维权工作一个崭新的开始。她希望全体法律服务志愿者:一是加强学习。学习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关注留意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在服务的同时让自身得到成长历练;二是加强服务。全体服务志愿者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前提,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充分发挥女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和优势,尽心竭力的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高水平、高效率的法律服务;三是加强联系。妇联将与各位成员多沟通、多联系,用我们自己的队伍来架起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的桥梁。同时和所在单位主动联系,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关心女干部成长。工作队伍成立之后各成员要主动作为,共同努力,使妇联维权工作品牌更加亮丽。


市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是市妇联针对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现实需求,借助社会力量维护妇女权益的又一尝试。今后,市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队将以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关心和支持妇女维权工作,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特困弱势群众法律援助为重点,组织开展面向妇女的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让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并逐步实现服务的经常化、制度化。用贴心周到的服务解决群众涉法实际困难,将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