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发致死交通事故数据 酒驾死亡率达70%

02.08.2015  11:37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被社会广泛认同,酒驾也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然而现实中,一些驾驶员仍然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车酿成人间悲剧。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碑林大队获悉,今年1至7月份,交警碑林大队辖区共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9起,造成10人死亡,其中因酒驾引发的死亡事故就有6起,死亡7人,酒驾死亡率高达70%:有父亲酒后驾车致使13岁儿子身亡的,有男子酒后倒车轧死发小的,有女友酒后驾车与男友双双身亡的,有男子酒后驾摩托车致亲戚身亡的……每起死亡事故都伴随着血淋淋的事故现场和死者家属的号啕痛哭,幸存的肇事者除自身受到法律制裁外,更沉重的惩罚来自内心深处:失去至亲挚友的痛苦和对“酒驾”行为的无限悔恨。

   事故1

  父亲酒后驾车致13岁儿子身亡

  7月20日凌晨,西安市南二环兴庆桥上桥口处,男子侯某醉酒驾车,车辆撞上立交桥水泥墩,坐在汽车后排座侯某13岁的儿子在车祸中永远闭上了双眼。

  交警碑林大队民警说,7月20日凌晨2时许,山东籍33岁男子侯某和朋友韩某在西安某餐馆聚餐,两人开怀畅饮一番后,侯某已是醉酒状,却依然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车上路,韩某坐在副驾驶位置,侯某13岁的儿子坐在后排座位上。事发时,侯某驾车沿南二环由东向西行驶至兴庆桥上桥口处时,酒醉的侯某无法正常判断路况,导致车头与立交桥水泥墩相撞,车上侯某和朋友韩某均受伤,侯某13岁儿子在车祸中丧生。

  “太让人难受了,娃才13岁,还没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就永远闭上了双眼。”交警碑林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叶向阳禁不住感叹,事发后,侯某三人都被送往医院抢救,经化验,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处理该起事故的民警介绍,车祸发生后,其实侯某13岁的儿子已当场死亡,但侯某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情绪非常激动,要求120急救人员将儿子拉到医院抢救,但最终不得不接受这个严酷的现实。而孩子母亲得知噩耗后,哭得撕心裂肺,终日以泪洗面,原本幸福的家庭因这起酒驾事故蒙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该起事故目前还在处理之中,侯某正在医院治疗,经历丧子之痛后,他情绪低落,不吃不喝,让处理案件的民警都心痛不已,“如果当初没有喝酒,13岁男孩还在一声一声地喊‘爸爸’,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他再也听不到那动听的呼喊声。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交警碑林大队执法停车场内,见到了这辆在事故中受损的丰田霸道车,原本敦实厚重的车体已严重变形,面目全非,像揉搓而成的一个大纸团。从车辆受损的严重程度可以判断,事发时强烈的撞击以及撞击后的惨烈状。

   事故2

  男子酒驾冲进对向车道身亡

  4月3日凌晨5时许,男子许某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沿南二环由东向西行驶至雁塔路立交桥东侧时,车辆冲入道路中央绿化带,先与绿化带内路灯杆相撞,后又冲进对向车道内,与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的一辆比亚迪轿车相撞,两车受损,许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早晨7时身亡。

  事故3

  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致亲戚身亡

  3月29日凌晨,含光门隧道西口,男子伍某醉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带着亲戚邓某,车辆与右侧隔离设施及墙体相撞,伍某身体多处遭受重伤,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碑林大队民警介绍,25岁的男子伍某在西安从事快递行业,3月28日当天赚了些钱,便约上同为25岁的邓某到西安某酒吧喝酒聚餐,随后两人又到迪吧继续喝酒。次日凌晨2时30分许,伍某醉酒后驾驶一辆未挂牌的摩托车,后座带着邓某,摩托车沿环城南路含光门地下隧道由东向西,行至含光门隧道西口时,摩托车与右侧隔离设施及墙体相撞,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伍某重伤,腰部脊椎断裂,一个脚掌被截肢、一条腿粉碎性骨折,医生写的诊断结果,病情就有7、8条。

  据民警介绍,两人来自华县同一个农村,家境本身就不富裕,伍某在医院看病就花了20万元医药费,家里已债台高筑,根本无力向邓家进行经济赔偿。

  据了解,目前,伍某因重伤在身,生活无法自理,取保候审在家养病,据说无钱医治,腿部已开始化脓。

   事故4

  男子酒后倒车轧死发小

  3月26日晚,长乐坊兴庆馨苑小区停车场内,男子王某醉酒后驾车,倒车时将几十年的发小罗某碾轧致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碑林大队民警介绍,33岁男子王某和31岁男子罗某,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几十年来都关系密切,两家关系也十分要好,工作之余,两人常常小聚一下,喝上几杯。

  3月26日晚,王某和罗某在西安某餐馆小聚,两人喝完一瓶1斤装白酒后没有尽兴,随后又让家人送来一瓶白酒,两人差不多每人喝了7两白酒,均已是醉酒状。晚9时40分许,两人来到长乐坊兴庆馨苑小区,王某酒后驾驶自己的汽车,准备将车挪进小区停车场内,遭到该小区一位门卫大爷阻拦,大爷一再劝说:“小伙子,喝酒后不能开车。”但王某不仅不听劝说,反而情绪激动,要扑上去打大爷,追着大爷满小区跑,大爷便不敢再阻拦。于是王某驾车在该小区停车场内由东南向西北倒车,当时同样醉酒的罗某趴在车窗玻璃上,车辆启动后,将罗某挂倒在地,车辆的右前轮从罗某胸口碾轧而过,门卫大爷见状,赶紧拍打车窗玻璃,大喊:“停车、停车,轧人了!

  当时,王某处于醉酒状态,虽然踩了刹车,但对门卫大爷还一个劲儿地说:“你让我伙计站起来!”随后,围观群众拨打120,急救车赶来时,王某又借着酒劲儿说:“我伙计只是喝大了,躺一会儿就好了。”同时,阻拦医护人员将罗某拉上车。无奈之下,医护人员拨打110报警,随后民警将王某带离现场,120急救人员赶紧将罗某拉往医院,最终,罗某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因为酒后驾车,王某失去多年发小的同时,也让十分要好的两个家庭关系彻底破裂,因赔偿问题对簿公堂。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事故5

  女友酒后驾车与男友双双身亡

  1月6日,太乙路立交桥下桥口处,女子孙小红(化名)醉酒后驾车,副驾驶位上载着男友王杰龙(化名),车辆撞上水泥道沿,一对情侣双双身亡,女子被卡在车内身亡,男子被甩出车外身亡。

  交警碑林大队民警介绍,1月5日晚,36岁女子孙小红和男友王杰龙在西安某音乐主题烤吧内聚餐,两人均喝了不少啤酒,次日凌晨2时许,孙小红驾驶一辆比亚迪轿车,男友王杰龙坐在副驾驶位置,沿南二环由东向西行至太乙路立交桥下桥口处时,车辆先与立交桥两侧水泥道沿发生碰撞,又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轿车擦剐,车身斜着、呈漂移状冲下下坡路段,最后撞击到了南二环与出口之间水泥墩上,车体严重变形,孙小红卡在驾驶室内当场死亡,体重约170斤的王杰龙瞬间从车前挡风玻璃甩出,后经抢救无效,于1月6日清晨6时许死亡。

  因为酒后驾车,一对恋人在车祸中殒命,甜蜜的爱情也随之化为泡影,留给两个家庭无尽的伤痛。

   事故6

  酒后骑电动车车祸死亡

  7月23日晚10时许,男子高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环城南路永定门隧道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隧道西出口时,电动自行车右前部与隧道内北侧隔离护栏水泥墩相撞,高某当场身亡。

   分析

  一、数据:酒驾死亡率高达70%

  据交警碑林大队统计,今年1月至7月份,交警碑林大队辖区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近百起,其中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51起,其中,14起醉驾引发交通事故。

  同时段,交警碑林大队辖区共发生死亡事故9起,造成10人死亡,其中因酒驾引发的死亡事故就有6起,死亡7人,酒驾死亡率高达70%。

  二、时段:集中在晚9时至次日6时

  碑林交警部门统计了6起酒驾引发的死亡事故发生时间,全部集中在晚9时至次日早晨6时这个时间段,其中,凌晨0时至早晨6时,为事故高发时段,共发生4起,造成5人死亡;晚9时至晚12时,酒驾事故发生概率较高,共发生2起,造成2人死亡。

  三、性别:男性酒驾比例高

  6起酒驾引发的死亡事故中,男性酒后驾车5起,女性1起。

  提醒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亲友酒驾时 千万要劝住

  多起因酒驾引发的悲剧,亲情、友情、爱情因酒驾而破碎,让处理事故的民警也唏嘘不已,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交警碑林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叶向阳郑重向广大驾驶员朋友作出以下提醒:

  1、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根据1至7月份数据分析结果,酒驾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凌晨0时至凌晨6时这个时段,该时段也是交警警力部署相对薄弱的时段,很多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而且这个时段车辆较少,往往车速飞快,饮酒后,人的意识被酒精麻木、反应相对迟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或许可以躲避交警的处罚,但一旦发生事故,苦果只能自己吞下。

  2、“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俗语很多人都耳熟能详,但仍有一些人当作耳旁风。岂不知,这句劝诫,是一起起血淋淋的酒驾悲剧铸就成的良言。

  3、亲友酒驾时,千万要劝住。聚餐时,切记不要劝开车的人喝酒,一旦有亲友酒后驾车时,千万要劝住对方,否则一个聚会后平常的再见,或许就成了永别。

  4、酒驾引发交通事故,商业险不予赔付。

  5、不要迷信高档车的安全系数。有些驾驶员认为自己的车好,安全系数高,所以酒后驾车有恃无恐,岂不知,在惨烈的交通事面前,好车其实也不过像一张纸,薄薄一层铁皮无法绝对保护血肉之躯的安全。

   延伸

  酒后骑自行车会处罚吗?

  酒后骑自行车同样会受到处罚。酒后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划分为自行车类别)会受到50元的处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酒后驾驶汽车处罚标准一样。

  在小区内酒驾是否违法?

  在道路上酒驾属于违法行为,大家普遍了解这一点,很多人疑惑,“酒后在小区内开车违不违法?”现在有好多代驾,只是送到小区门口,酒后自行开车进小区该咋处理?

  对此,叶向阳说,针对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回答是或否,要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道路”的含义,根据相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那么,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在何种情况下属于“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判断这些地方是否属于道路,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道路的公共性特征。无论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机动车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如果仅允许与管辖单位及其人员有业务往来、亲友关系等特定事由的来访者的机动车通行的,则不属于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不能认定为道路。

  叶向阳说,因此,居民酒后在小区驾车,不适用于《刑法修正案(八)》,但要受到行政处罚,如在小区酒驾致人死亡,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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