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制定《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

04.02.2016  10:00

  昨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向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记者获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和修改4部地方性法规,依法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拓宽民主立法渠道,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一年来,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3部,对2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一审 ,废止地方性法规1部 ,对9个立法项目进行了调研。围绕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审议有关报告22个,作出决议决定8个,有效促进了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共对1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25项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对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同时,密切联系代表,优化履职服务,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修改《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西安市城市园林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制定《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西安市棚户区改造条例》,修改《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13项立法项目进行调研。依法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同时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准备和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对区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