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陕西省转交第12批环境信访问题65件

15.11.2018  09:54

  11月14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陕西省环境信访问题65件,其中来电56件,来信9件。陕西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14日20时,全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信访案件181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2个市(区)。其中西安市23件,渭南市11件,宝鸡市6件,咸阳市、汉中市和商洛市各4件,榆林市、安康市和西咸新区各3件,铜川市2件,延安市和韩城市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8件,占43.1%;涉水问题15件,占23.1%;涉噪声问题8件,占12.3%;涉生态问题6件,占9.2%;其他问题8件,占12.3%。

  截至11月14日,陕西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523件,其中来电457件,来信66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2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164件,咸阳市57件,汉中市50件,宝鸡市43件,渭南市和榆林市各40件,商洛市34件,西咸新区27件,安康市25件,韩城市13件,延安市12件,铜川市10件,杨凌示范区6件,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00件,占38.2%;涉水问题155件,占29.6%;涉生态问题43件,占8.2%;涉噪声问题37件,占7.1%;涉固废问题3件,占0.6%;其他问题85件,占16.3%。(记者宋志明)

编辑:王嘉



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7批环境信访问题43件
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7批环境信访问题43件 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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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1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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