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9批环境信访问题53件

22.11.2018  09:21

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9批环境信访问题53件

11月2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9批环境信访问题53件,其中来电37件,来信16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21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538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1个市(区)。其中西安市14件,渭南市11件,宝鸡市10件,汉中市和西咸新区各4件,商洛市3件,榆林市和安康市各2件,咸阳市、延安市和韩城市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1件,占39.6%;涉水问题14件,占26.4%;涉噪声问题7件,占13.2%;涉生态问题1件,占1.9%;其他问题10件,占18.9%。

截至11月21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846件,其中来电700件,来信146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2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250件,宝鸡市和咸阳市各89件,汉中市82件,渭南市75件,榆林市59件,商洛市54件,西咸新区44件,安康市34件,韩城市24件,延安市18件,铜川市16件,杨凌示范区10件,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336件,占39.7%;涉水问题244件,占28.8%;涉噪声问题70件,占8.3%;涉生态问题49件,占5.8%;涉固废问题3件,占0.4%;其他问题144件,占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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