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办伯爵工房充值卡 消费时要付70%现金引质疑

10.03.2016  09:55

  华商报讯(记者 马虎振)“办了蛋糕店的会员卡,到店里去刷卡消费时却被要求还必须付70%的现金,这样的规定合理吗?”西安市民张女士问。

  张女士说,2014年中秋时她在西门外的“伯爵工房”办了一张会员卡,充了1000元现金。这是一家连锁店,卖月饼、蛋糕和西点之类的食品,在西安有很多网点。但2014年11月25日,“伯爵工房”法人代表徐某被曝欠巨款失联,这事过后虽然现在还有好多连锁店在正常经营,但用会员卡到店里消费时却要被限定,每次只能刷卡消费30%,其余70%要付现金。

  “我们在办卡时花的就是现金啊,现在去消费还要被限制,这也太不合理了!再说每次只能刷30%,什么时候才能把卡上的余额刷完?”张女士说,她问过这些店铺的经营者,这些加盟店老板说,他们并没拿到顾客办卡充值的钱,这些钱是让大老板给卷走了。

  华商报在2014年曾多次报道过“伯爵工房”一事。当年老板失联,西安44家店面濒临关闭,个别店铺甚至遭“哄抢”,后“伯爵工房”19家加盟店店主出示签字声明,所有加盟店将恢复营业,承诺由加盟商及加盟店采取会员卡余额与现金配比的方式,承担会员未消费的所有损失。这便是张女士反映的“持会员卡消费,还要付70%现金”的问题。

  对于此事,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安邦认为,由于事情很复杂,加上大老板已经跑了,加盟店现在这么做,尽管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够公平,也算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律师建议:

   消费者可集体维权起诉公司

  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陕西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韩朝泽表示,虽然这些加盟店还承认以前的会员卡,并规定可按一定比例来刷卡消费,但这种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不公平的。消费者如要维权,最好集体行动。老板跑了,只要公司还在,就可以起诉公司。同时,还可以将所有加盟店作为第三人来连带起诉。因为不论公司和加盟店是什么关系,内部关系不能用来对抗与消费者的关系。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