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改自备锅炉供暖 律师:开发商应承担责任

02.11.2015  08:26

  下雨卧室就成水帘洞

  本报讯(记者张雷)距离供暖的日子越来越近,小区原本承诺的市政集中供暖却突然变成小区自备锅炉供暖,而且每平方米要7.3元,长安大街3号小区的业主不答应了。

  业主:《认购书》为集中供暖

  张先生在城南长安大街3号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2014年初小区开始陆续交房,按照当初和开发商的约定,小区在交房的第二年开始供暖,而且供暖方式是市政集中供暖。眼看着快到今年的供暖季,张先生却接到了物业办发来的一份意见书,意见书说的是关于小区今冬供暖的问题,小区的供暖方式是自备锅炉供暖,物业办将按每平方米7.3元的价格来收费。如果业主不同意,小区今冬将停止供暖。看见这样的意见书,张先生十分生气,如果不同意就意味着今冬他要在寒冷中熬过一个冬季。但如果同意,每平方米7.3元的供暖价格,与市政供暖每平方米5.8元的价格相差太大,这无疑是额外增加了一笔费用。

  昨天下午,小区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关于供暖业主们都是同意的,但7.3元的价格不能接受,因为与当初承诺的市政供暖费用差距太大。王女士说,当初小区业主在购房前,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认购书》,上面明确说明供暖方式为集中供暖,可如今开发商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小区供暖方式,业主们自然不会同意。如今,业主都在找开发商讨说法,但对方坚持说在与业主签订正式的《合同书》时,上面没有说明确是集中供暖,只是说小区有供暖。

  物业办:市政管道没有铺设进小区

  小区为何要采用自备锅炉供暖?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市政管道没有铺设进小区,所以小区无法实现集中供暖,只好用锅炉烧天然气供暖,而烧天然气费用自然要比市政供暖高些。至于小区更改供暖方式,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业主?这名工作人员说,《认购书》一事他不知情,但正式合同上面说的是供暖,没有明确是哪种方式,所以暂时无法实现集中供暖时,开发商选择用自备锅炉供暖,至于赔偿问题自然不存在。

   律师:应对业主进行赔偿或补偿

  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何海明律师说,《认购书》属于在购房前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一个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对后期的正式合同将产生一定影响。结合认购书和正式合同文本可以判断,双方对于供暖方式,有明确的约定,采用市政集中供暖。所以,开发商擅自更改供暖方式违反了合同里的约定,将承担一定相关责任。开发商应对业主进行一定的赔偿或者补偿。对于以后的市政供暖能否实现,也应对业主有所解释。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