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失独家庭将获保险 保险费由省计生协会支付

16.10.2015  10:39

  记者获悉,陕西省卫计委将为全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办理意外、疾病住院护理保险,以解决计生特殊家庭父母住院护理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记者近日从该省卫计委获悉,该项目的投保人为省计划生育协会,被保险人为被列入全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父母,具体服务机构为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保险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16年10月31日24时止。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由陕西省计生协会出资。

  保障项目包括意外住院护理、疾病住院护理、丧葬补助金和残疾补助金。具体保险内容及标准为,因意外伤害住院就医,保险金额为100元/天,赔付标准为最长90天;因疾病住院就医,保险金额为100元/天,赔付标准为最长60天;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0.6万元,赔付标准为全额支付;疾病身故,保险金额为0.6万元,赔付标准为自保单生效90天后疾病身故;因意外导致的残疾,保险金额为1万元,赔付标准为按伤残比例支付(一次性)。(记者 张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