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创新民政信访工作方法『三官一律』走进社区 协力化解信访矛盾

14.12.2015  17:07

 

  从2013年3月开始,为“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寻求化解信访矛盾方式,陕西省民政厅在创新民政信访工作方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全省2316个社区中开展了“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即组织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深入社区化解调处信访矛盾。

  按照“三个统一”,搭建工作平台。一是统一建立阵地。统一标准,协调推进,各社区统一设立“三官一律”工作室,对条件比较好的社区,工作室区分设置,对个别条件不具备的,工作室集中办公。二是统一设置标识。统一规范设置“三官一律”工作室的标识,并在社区的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和便民联系箱,公布驻社区“三官一律”成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和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联系,方便服务群众。三是统一调配力量。由各县(区)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政法队伍工作力量,把能力强、责任心强、服务群众意识强,能兼职的现职政法骨干人员调配到“三官”进社区队伍中,律师队伍按照省司法厅统一要求,由各地按照司法援助无偿的形式,选择业务精、热情高的律师进入社区工作。截至目前,进社区的“三官一律”人员全部挂牌上岗、全部公示职责。

 

  明确“三项职责”,夯实工作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三官一律”进社区作为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明确“三官一律”进社区的三项职责。一是当好“调解员”。做到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梳理归类,建立台账,对社区群众提出的信访诉求和矛盾纠纷,及时给予解答和化解。同时,指导社区调解委员会发挥调解作用,努力做到初信初访小问题不出社区,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社区,解决在属地。二是当好“引导员”。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诉访分离,对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解决;对一时难以解答的信访问题,按照属地民政部门、“三官一律”、社区矛盾调解委员会“三位一体”的联合机制调处问题;对政策性强的诉求,分类向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引导来访群众逐级理性走访。三是当好“宣传员”。充分利用社区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的平台和业务职能,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同时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建立“三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工作日制度。根据社区群众需求,结合“三官一律”人员在现职工作岗位任务,科学合理安排在社区工作时间,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工作时间分别安排在周一上午、周二上午、周三上午和周四上午;每周五上午安排1至2个小时,由社区调解委员会组织“三官一律”成员参加的联席会,主要对一周内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此外,工作日以外的时间,只要社区群众有咨询、有需求,都能做到随叫随到。二是工作报告制度。“三官一律”成员每月向所在单位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县(区)相关负责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三官一律”进社区开展工作情况,研判会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考核评价制度。市、县(区)两级把“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统一制定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三官”的年终奖惩、晋职挂钩,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