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合同未履行 西安男子刚旅游回来被拘

28.09.2017  09:25

  “我需要最狂的风和最静的海”,白某在国外旅游时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可他没想到,刚回西安就遇到了“最狂的风”。因未履行贷款担保责任,他刚下飞机,在机场就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予以拘留15日。

  2014年1月,陕西某银行与赵某等两人签订《借款合同》,白某等4人为保证人,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为赵某等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赵某等向银行借款27万元,期限从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这些合同经过公证。合同期满后,赵某等尚欠借款本息共24万元。

  今年4月,公证处发出执行证书。5月,申请人某银行依据生效的执行证书向莲湖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向借款人赵某等两人、保证人白某等4人,共6名被执行人发出司法告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期履行和报告财产,但被执行人逾期仍无动于衷。

  9月25日,了解到被执行人白某出国旅游即将返回,莲湖区法院通过省高院执行局,向省公安边防总队报告关于对白某实施边控措施的函,决定对白某限制出境和拘留。

  9月26日晚,莲湖区法院得知白某乘飞机返回的消息后,迅速组织执行法官、法警十余人赶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当天22时许,白某乘坐的飞机降落。经过一系列手续后,23时,穿着短裤的白某被移交法院,法官当场宣读了对其决定执行拘留15天的决定。本报讯(记者谢斌)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