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车给朋友又被借陌生人 户县撞伤学生谁负责

30.09.2015  10:26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朋友孩子结婚,借走了自己的车,可却让一个不相干的男子开走,还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伤了小学生。在肇事司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车主被伤者起诉。尽管认为自己毫无责任,但眼看孩子无钱医治,车主还是伸出了援手。

  7月6日下午4时35分,户县南北三号路赵家堡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学生撞到一起,致小学生受伤。经交警部门调查,肇事司机李某系无照驾驶,肇事车辆的车主则是付某。

  然而,付某却并不认识李某。付某说,朋友的孩子结婚,借用了他的车,至于怎么会被他人开走,自己并不知道。经过了解,原来,李某也是参加婚礼的,因客人较多,李某便顺手在桌子上拿走了付某的车钥匙驾驶车辆外出,不想撞了人。事故发生后,李某被行政拘留,然而,行政拘留期满之后,李某便杳无音信,家人也无法联系,伤者郝某的家人索赔无果,只能将李某、付某及为付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办案法官了解到,伤者郝某家境贫困,已经背负一大堆债务。审理中,付某一再表明交通事故的发生与他毫无关系,自己只是把车借给了有驾驶资格的朋友用作结婚事宜的,车辆为什么到了与自己毫无瓜葛的李某手里,自己不知情也不应承担任何费用。经过法官调解,车主付某最终解囊,除之前垫付的费用外,还自愿向伤者郝某赔偿3000元,再加上保险公司赔偿的12600元,使郝某有了治病的钱,案件终于了结。

   >>以案说法

  借出的车出了车祸 车主要负责吗

  “老婆与车概不外借”是很流行的一句话,但当朋友真的需要借车时,很多人碍于面子,还是会把车借出。那么,出借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车主借车尽到了谨慎管理的义务,就不承担责任。”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振峰解释,《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朱振峰提醒说,车主把车借给他人时,首先应保证车辆是安全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都要合格,并有交强险。此外,应考虑借车人是否有驾驶该车型的驾驶资格、是否系吸毒人员、是否喝酒等,“有时出借关系难以确定,所以在出借车辆时最好有借条,并应交待车只借给借车人本人使用。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