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 西安赛区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及“一个好品牌就是一个好故事,传递中国自主品牌好声音”和“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将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的决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132号)的文件精神,推动社会力量投入品牌建设工作,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全国品牌故事大赛(西安赛区)组委会将继续组织好第五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西安赛区)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向全社会宣传推广品牌意识和品牌故事,彰显企业品牌价值,提升企业品牌效应,整体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交流展示我省各行各业和广大企业员工在品牌培育、品牌创建、品牌文化积淀和品牌走出陕西等过程中的不懈努力、深刻感受与具体成就,讲述在品牌创新实践中的感人故事,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推广品牌观念,品牌文化及品牌管理知识,提升全员品牌意识,推进企业品牌创新发展,塑造陕西品牌新形象,助推 “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
二、大赛主题
品牌创领,品质中国
三、参赛对象
重点工业企业,名牌产品、中华老字号、著名商标和名优产品企业,各行业优秀企业,陕西区域自主品牌企业等。企业自愿报名参加,也可通过行业协会推荐参赛,参赛行业不限,参赛选手每组人数不限。
四、组织机构
全国总决赛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全国总决赛主办单位:中国质量协会
全国总决赛承办单位:中国质量协会品牌分会
西安赛区承办单位:陕西省质量技术协会
西安赛区承办单位:共青团陕西省委
西西安赛区承办单位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安赛区承办单位: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西安赛区承办单位:陕西省秦商联合会 陕西省旅游协会
西安赛区战略合作媒体:人民网陕西频道、新华网陕西频道、凤凰网陕西频道、华商网
西安赛区协办单位:陕西省三秦品牌促进会,各市、区(县)质量协会
支持媒体:中国新闻网、中国日报网、中国报道网、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安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搜狐网、新浪网、陕西质量网、西部网、腾讯大秦网、和谐陕西网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五、比赛内容
第五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西安赛区)包括品牌故事演讲比赛、品牌故事征文比赛和品牌故事微电影比赛。
品牌故事演讲比赛:该活动以演讲的形式传播企业的品牌故事。目的在于交流展示我国各行各业和广大企业员工在品牌培育、品牌创建、品牌文化积淀和品牌走向世界等过程中的不懈努力、深刻感受与具体收获。
品牌故事征文比赛:该活动通过发动企业员工,自己编写所供职企业的品牌故事。旨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推广品牌观念、品牌文化及品牌管理知识,提升全员品牌意识,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创新发展。
品牌故事微电影比赛:该活动是以企业员工组成团队的形式,用微电影的创新视角拍摄反映企业品牌理念的故事。旨在促进企业用讲故事的方式将自己品牌的历史、内涵、精神向受众娓娓道来,并在潜移默化中完成品牌理念的灌输。通过举办此项活动引导企业重视、培育这种“讲故事”的能力。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品牌故事演讲比赛
1.选手以团队或个人为单位参赛;
2.要求脱稿演讲,以普通话为演讲语言参加比赛;
3.参赛者可以适当采取音乐等辅助手段;
4.每组参赛选手演讲时间限制在5—8分钟;
5.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
(二)品牌故事征文比赛
1.作品格式:Word文档;
2.题目用二号字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小三号字仿宋,图表名称用五号黑体;
3.结合文字内容适当配图,图片质量清晰;
4.不限文体,字数不超过3000字;
5.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
(三)品牌故事微电影比赛
1.作品时长:5—15分钟;
2.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为确保安全无误可同时提供光盘和U盘。须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参赛者姓名、推荐申报机构名称;
3.作品格式:MPEG-2,作品分辨率480*360以上;
4.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七、宣传
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联动,对西安赛区和全国总决赛进行全程跟踪报道。采取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比赛进行整体宣传,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
八、相关事项
1.西安赛区决赛时间:2017年8月底。
2.企业自主报名参加比赛,选手人数不限,作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参赛选手注册费用。
3.报送方式: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发送参赛信息等形式报名。
4.将《附件1》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回传至会务组,以便会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