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参加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督导检查工作

18.11.2015  19:49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农村改革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近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省妇联作为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参加了督导检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省妇联参加的第五督查组,由省国土资源厅毛永坤副巡视员带队,于11月9日至13日,先后赴铜川、宝鸡市和杨凌示范区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两市一区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察看,与5个县(区)、8个镇(街道办)、12个村(组)的基层干部和群众开展座谈交流,入户走访、随机在田间地头道路上向村民了解情况等方式,对所在市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就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督导组在听取市委市政府汇报会上专门就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了解,入村组走农户时实地查看登记薄登记信息或确权证“共有人登记情况”,检查是否将妇女的名字写在土地登记薄和权属证书上,另外就农村妇女因出嫁、离异、丧偶等婚嫁变动后土地承包权益情况进行座谈了解,防止出现“确权不到户,妇女两头空”的情况。针对以上情况,在此次检查的地区,妇女的姓名均已写在登记薄或确权证上,没有出现在娘家婆家两头没有登记的情况。在督导检查的全过程,省妇联就维护好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进行宣传,并在提交给省委省政府的督导报告中建议,继续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农村妇女因出嫁、离异、丧偶等婚嫁变动而出现的在娘家婆家两头均没有登记的情况,基层政府应成立工作小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全省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以来,为贯彻落实好中、省及全国妇联提出的“切实维护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的有关要求,我省妇联组织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抓住各关键节点和主要环节,积极做好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各项工作。主动加强与农业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进入当地确权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深入调查研究,切实维护好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2014年9月,省妇联积极联合省农业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通知》,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工作中不得有任何歧视妇女的行为”,要求“凡是本户分配了承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农户中的妇女成员)名单都应当填入”,对出嫁、离婚和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也都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我省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取得实质性突破,入选“2014年度全国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2015年1月,省妇联正式成为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一年多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配合做好对妇女群众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参与受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纠纷的化解,共同促进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到收尾阶段,省妇联在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上提出要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关键环节,尤其在检查验收阶段,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力度,切实保障全省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不挂“空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