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营运时打盹被罚1000元 有司机认为太苛刻

10.12.2016  14:12

  连续打哈欠3次将被批评教育,犯困打盹、闭眼将被罚1000元并停工……近日,这个针对公交驾驶员营运过程中“精力不集中”的管理规定,在司机中引起争议。

  这个规定来自西安市公交总公司二公司道路安全委员会,目的是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遏制因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精力不集中而造成的各类事故。如果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连续打哈欠3次以上(含等信号、站点上下乘客),进行批评教育;犯困、点头,趴在方向盘上睡觉(含等信号、站点上下乘客),停工两周,处罚500元;犯困打盹、闭眼,停工三周,处罚1000元;在营运过程中操作与驾驶无关的设备,停工两周,处罚500元;思想抛锚,停工两周,罚款500元……凡在行车中因打盹、犯困造成事故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12日开始执行。

  对此,公交二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确实有这样的规定,是公司安全生产运营科根据日常行车安全规范制定的,以后将是常态化的管理规定,目前正在公司内部对驾驶员进行宣贯,就是为了提醒驾驶员集中精力安全驾驶。昨日下午,40路公交一位驾驶员说,规定是否合理,要看怎么理解了。他觉得公司出台这样的管理规定,也是为了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考虑,“开车是个操心的活儿,保证休息是非常重要的”。他说,一些公交车事故就是因疲劳驾驶引起的,公司也是为了督促驾驶员确保足够的睡眠和精力。700路公交一位驾驶员说,不能低头、不能点头、不能闭眼,还规定了打哈欠的次数,驾驶员又不是机器人,“这个规定不是苛刻,简直太没有人情味了”。那么公司如何知道驾驶员在营运中有这些行为呢?这位驾驶员说,现在公交车上都有摄像头,司机头顶上就有一个。

  听说有这样的规定,乘客刘先生说,这也是为了确保安全营运,但如果处罚规定太苛刻,难免适得其反,引起司机的不满情绪,还可能让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觉得紧张。乘客李先生认为,不能以罚代管,应在日常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车队一名管理人员说,规定是为了督促公交车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规范驾驶。他们也会加强对驾驶员日常的安全教育,合理排班,确保驾驶员的休息时间。华商报记者 张莉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