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44路公交摔伤 司机要求伤者签署免责协议

09.01.2016  11:01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公交车突然启动,导致外地女乘客倒地,司机将其送医救治,但检查结果出来后,司机却要求乘客签署免责协议,否则不让离开。

  “当时手上提着东西刚刷完卡,公交司机突然启动,我一下子从上客门摔到下客门,疼得站不起来!”提起1月7日晚6时许乘坐44路公交车的一幕,从深圳来西安做教育培训的蒋女士依然心有余悸。

  1月7日晚6时许,蒋女士从西安南二环武警医院附近乘44路公交车,到北池头去准备公司庆典事宜。当时双手都提着物品,刚刷完公交卡,公交车突然启动,导致她从前上客门一下子摔倒在公交车中间的下客门,当时疼得站不起来。武警医院本来就在跟前,却被司机拉到数公里外的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

  蒋女士说,让她想不通的是,当晚看完病后,公交司机要求签署一份协议,承诺与公交车司机、公交公司没有事故关系,同时不再提起诉讼。最后到当晚10时许,在朋友帮助下她才得以离开。

  44路公交车司机张某说,当时公交车启动后蒋女士确实摔倒,因上班穿着工作服身上没带钱,于是将公交车开到公司附近医院救治,经过医院拍片诊断并无大碍。

  对要求签署协议的问题,张某称,经医院拍片诊断蒋女士双膝关节未见明显异常,医生嘱咐只需要休息几天。既然没伤病就建议蒋女士签署一份协议,免得以后出现争议不好界定,但蒋女士称必须律师到场后才签,当时并没有人阻止其离开。

  西安市公交总公司第三公司四车队副队长罗某表示,若出现乘客摔伤等情况,一般是就近诊疗;若出现财物损失,由公安部门界定责任后再做出进一步处理。对于司机要求乘客签署协议的做法并不知情。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