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给予公用事业费补贴 创新养老机构扶持办法

22.09.2014  17:41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向全区23家养老机构核拨年度公用事业费补贴60万元。根据收住老人人数情况,每家养老机构可获得2-5万元不等的公用事业费补贴,规模较大的机构可获5万元的最高补贴。该经费直接用于弥补机构当年度公用事业费支出,专款专用。

  针对近年来养老机构在水、电、燃气、电话电视、宽带网络、垃圾清扫等公用事业费支出方面负担较重的情况,去年,嘉定区民政局通过专题调研,出台了《嘉定区民政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扶持意见》,在全市率先建立养老机构公用事业费补贴,规定“区域内所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收住老人人数,每年给予2-5万元公用事业费补贴”。此举在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减轻机构负担方面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