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妇联关于两新组织和镇办“妇女之家”建设的调研

24.06.2015  11:28

近日,洛南县妇联根据省市妇联要求,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全县两新组织和镇办妇女之家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分析,我县镇办妇女之家已达到组织机构健全、档案资料完善,两新组织妇女之家还存在覆盖率低、创建有困难、作用发挥不明显等困难和问题。

  一、组织建设的现状

    为了拓宽妇女之家创建领域,县妇联通过下发文件,深入两新组织调研,了解两新组织现状,筛选适合建立妇女组织的企业,宣传动员企业创建妇女之家。目前。在两新组织中创建妇女之家10个,其中:示范点6个。在镇办创建妇女之家16个,其中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1个,2015年在两新组织中创建妇女组织4个,累计为两新组织及镇办争取省级“妇女之家”项目资金5.003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党建带妇建,以村级“妇女之家”建设为重点,同时把妇女之家延伸到两新组织和镇办,以省妇联的项目实施为抓手,以阵地规范和服务完善为主要内容,抓点带面,典型示范,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

      (一)加强领导,推进镇办和两新组织“妇女之家”建设。

根据市妇联及县委组织部的精神要求,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加强在镇办及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之家。为高起点推动镇办及两新组织中“妇女之家”建设,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召开全县非公党建工作会,把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工作一并纳入非公党建工作中。县妇联联合县工商局,在县域内培育选树有影响力的以妇女领办和以妇女就业为主的非公企业,抓点示范,指导建立妇女之家组织,每年建立3-4个妇女组织。 

  (二)示范创建,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标准,加强阵地建设。 按照省级妇女之家“六个有”的创建标准,即“有统一的标志牌,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档案资料,有巾帼志愿者队伍,有丰富的品牌活动”,对两新组织和镇办“妇女之家”的创建规定了统一的建设标准,即:妇女之家活动情况、女工求助登记、困难女工登记、巾帼志愿者队伍登记等各类台帐,建立妇女之家工作档案,进一步规范“妇女之家”建设。二 是健全制度,规范化管理。 首先,建立完善的“妇女之家”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活动制度、委员分工制度等,要求各“妇女之家”示范点将组织 网络 、具体功能、重点工作流程等内容和要求全部上墙,统一模式。其次,对 “妇女之家”示范点的创建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结合两新组织实际,对“妇女之家”的基础工作表册进行了创新,实现了“妇女之家”建设标准化、运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活动经常化。

(三)组建队伍,发挥巾帼服务队作用。 全县10个两新组织和16个镇办组建巾帼志愿者专业服务队35支,注册登记人数210人。每支志愿者服务队都建立了服务制度、活动制度、联系制度、反馈制度,有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情况记录,明确的成员职责,履行妇女之家基本职能,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岗位竞赛活动;组织女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女工劳动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礼仪、修养等知识,开展技能培训和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开展女工信访接待,进行心理疏导,维护女工合法权益等特色鲜明的服务活动。

      、存在的问题

      我县两新组织和镇办“妇女之家”在省、市妇联的指导下,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服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创建覆盖率低。 全县适合建立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有56个,已创建妇女之家10个,创建比例相对低。

    (二)创建难度大。 由于企业效益不好,运行困难,企业注重追求经济效益,对妇女工作不够重视,积极性不高,妇女之家创建有一定的难度。

    (三)作用发挥不明显。 个别企业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有些企业即使建立妇女组织,也很少组织女职工开展活动,妇女之家形同虚设,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加强两新组织及镇办“妇女之家”建设的建议

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群众团体,要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在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带动和促进妇联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努力发挥好妇联组织的作用。

      (一)把妇女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让“妇女之家”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女职工的作用,建议将妇女工作纳入各党委和相关部门考核体系,将两新组织中的妇女组织建设纳入非公党建组织的配套体系建设之中,做到统一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形成党委重视、企业支持、妇联牵头、部门合作、资源共享的良好创建局面。

(二)加大妇女之家创建宣传力度。 在以妇女领办和以妇女就业为主的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宣传妇联工作的重要性,让企业了解支持妇女工作。宣传各行各业优秀女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岗位建功。

(三)加强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 在部分企业中开展“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活动,并在总结创建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创建工作,逐年扩大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创建覆盖率。同时加强镇办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工作,增加经费投入,规范创建标准,发挥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四)强化妇女之家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妇女之家服务职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建设、岗位竞赛活动,帮助女职工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自身能力;发挥维权服务功能,积极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工作,切实维护女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