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投资办法征求意见 投资股市上限30%

30.06.2015  11:49

  29日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

   养老金入市路径明晰

  此前市场对于养老金的投资运营方式曾有多重预期,如各省分散自行投资、单独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统一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的方式有望胜出。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

  对于投资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为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对于投资比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此前广东、山东等地方养老基金已展开试点,将部分基金交由社保基金运作,主要做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而此次征求意见稿则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投资范围,使投资组合更为灵活。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这其中有两点尤其值得注意。第一,在权益类投资上,并未过细规定各个品种的投资上限,而是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这为不同的投资管理机构灵活设定不同品种的比例上限提供了自由空间。第二,规定了衍生产品只能进行套期保值,这为养老基金在投资过程中降低现货投资风险提供了可能。

  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补充保险基金(主要指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其中前两者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这些基金成立以来年均收益率分别达到了7.87%和8.36%。但社会保险基金按规定只能存银行、买国债,虽然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但是也确实存在收益率较低、难以保值增值的问题。

  因此,董登新认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提高综合收益率而言是一个意义深远的起步。”

  养老基金有了保值增值的通道,同时养老基金入市也给资本市场带来利好。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鼓励长期资金作为整个资本市场的基石投资者入市,可以对风险起到平抑或托底市场的作用。

   可动用投资额度将达1.5万亿

  根据人社部5月底发布的《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4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6万亿元。

  3.56万亿中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规模能达到多少?理论上说,这3.56万亿均可投资,投资股市的上限也可达一万多亿。

  但董登新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养老基金的结余规模并非都能够用于委托投资,由于存在现收现付的压力,各个省最终能拿出多少额度来委托投资运营存在不同,留足养老基金支付储备,把绝对稳定的结余拿来委托投资将是主流,这意味着各省委托投资的规模可能在结余的一半左右。也就是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有1.5万亿。

  按照30%净值估算,投资于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养老基金规模可达到约4500亿元。

  不过,这个数字也只是一个理论最大值。董登新强调,“各省养老基金委托投资时需要进一步细化各类标的的投资比例,由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更需谨慎、稳健,初期在二级市场直接投资的比重可能会进一步作出限制,以规避风险,估计权益类投资当中,直接投资股票的大约仅在10%左右。

  10%也就意味着,与4500亿元左右的理论最大值相比,最终可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金规模可能不足1500亿元。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后,后续还要经过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才能发布。因此,地方养老基金真正开始入市投资,可能要到年底才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