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的通知

27.04.2016  16:40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的通知 - 残疾人联合会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的通知 - 残疾人联合会
来源: www.sndpf.cn

 

各设区市残联、供销社,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残联、供销社,陕西供销企业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产业发展难题,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步伐,发挥全省供销社服务“三农”优势,现就全省供销系统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目前,全省农村贫困残疾人由于自身残障影响、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技能和机会不均等原因,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仅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6.2%,远低于一般农民家庭。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不断增加收入,关系到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成效,关系到“三个陕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全省供销系统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以资本为纽带、以产业做带动,让企业和贫困户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将政府、供销社、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紧紧连在了一起,在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网络配套、增收效果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利用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提高脱贫能力,既是实现农村贫困残疾人增收的有效载体和就近就便实现稳定就业、从业的主要渠道,又是促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增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重要途径。必须充分抓住这一优势资源,为残疾人脱贫搭建起新的平台,开辟全新的路径。       二、落实帮扶措施       1、签订扶贫协议的企业、联合社(专业社)要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和愿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从业,安置比例不低于应安置贫困户总数的20%。       2、签订扶贫协议的企业、联合社(专业社) 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参加产业技能培训。       3、签订扶贫协议的企业、联合社(专业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流转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土地,优先吸纳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专业合作社,优惠提供生产资料和农机具服务。       4、签订扶贫协议的企业、联合社(专业社)要积极采取“公司+残疾人户”、“合作社+残疾人户”等形式,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就近就便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       5、各级供销社要发挥纵横交错门类齐全的流通网络优势,优先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推销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 三、明确工作职责       陕西供销企业集团公司、各地供销社要把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考核范畴,要定期督导检查签订扶贫协议的企业、联合社(专业社) 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贫困残疾人在生产增收方面最迫切的需求,适时加大帮扶力度,务求实效。       各级残联组织要深入残疾人家庭,准确掌握残疾人家庭情况和发展产业中存在的困难,在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中筛选有一定劳动能力、发展愿望强烈且见效明显的贫困残疾人,提供给当地供销合作社,由签订扶贫协议的企业、联合社(专业社)扶持,并给签订扶贫协议的企业、联合社(专业社)提供有效服务。       陕西供销企业集团公司、各地供销社与残联组织要按照工作职能,强化责任,抓好落实。要建立联系和协调共同推进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       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残联将组织联合督导调研,定期对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要及时发现、培养、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市(区)供销社和残联要在当年11月底前向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残联就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提交专题报告。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6年4月22日

 

关于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 残疾人脱贫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