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08.08.2017  17:46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机安〔2017〕21号)、《陕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17〕13号)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严查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积极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一是行业管理层面,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和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省、市追赶超越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等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二是生产组织层面,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三是农机手和有机户层面,重点检查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农机手农机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二)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各市贯彻落实《财政部 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和省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政策,免除所有企业及个人农机号牌、农机驾驶证、农机行驶证、农机检验费、拖拉机登记证等5项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二是实行免费管理后,基层农机主管部门是否向财政部门申请将农机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预算以及实际落实保障情况。

(三)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情况。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变形拖拉机及农机牌证专项整治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6〕47号)情况,是否部署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是否开展了变形拖拉机存量摸底清查,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变型拖拉机录入,是否配合外地开展了变型拖拉机牌证协查,是否存在给辖区内、外变型拖拉机核发牌证情况。

“平安农机”创建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落实《农业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实施方案情况,是否进行了部署,是否与安监部门联合制定了实施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示范社和岗位标兵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平安农机”示范市、县是否严格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执法检查、规范建设等工作。

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情况。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持证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规范化登记、检验及档案管理情况;农机牌证管理核发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规范化考试及档案管理情况;农机事故报送及档案管理情况;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等。

三、时间进度

从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8月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

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各市于8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电子邮件和正式文件上报至省局农机安全监理处。

各市要确定本次大检查活动联络人及电话,并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省农机局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联系人:徐小康,电话029-82071550(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8月-9月进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

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基层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理;对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重要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

(三)9月-10月进行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 

1、各市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突出“双抢”“三秋”等农机化作业关键时期,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核查复查,确保消除隐患,巩固提高。

2、省农机局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市进行督导检查。

3、各市分别于9月20日前、10月10日前,将大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的整改措施和大检查全面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和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至省农机局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联系人处。其中大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的整改措施专题总结中,问题和隐患要占60%以上的篇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机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监理处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理处。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农机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农机安全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微博微信等形式,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发动,对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省农机局将对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不力的市进行通报。

(四)做好应急值守。各市要制定和完善农机安全应急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节假日24小时电话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值班日志填写规范全面。市县区要精心选调人员,建立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高的应急值班机动队伍,随时做好准备,能够确保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好各类农机突发事件。

附件: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userfiles/file/20170808101851.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