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村留守妇女权益保障情况调研

15.02.2016  10:47

妇女是半边天,是家庭建设与农村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关注留守妇女问题、解决留守妇女问题已刻不容缓,应该在政策和行动上给予更多支持,为留守妇女谋福祉,帮留守妇女解难题。在工作实践中,笔者进行了大量调研,了解到农村留守妇女的现实状况如下:

一、全市留守妇女现状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农村已婚妇女111276人,其中留守妇女8457人,占7.6%。

1、从年龄结构看:全市留守妇女中,20—30岁妇女占10.3%;31—40岁占28.88%;41—50岁占47.84%;51—60岁占12.98%。调查显示,31至50岁是留守妇女相对集中的年龄段。

2、从受教育情况看:留守妇女小学文化程度以下占16.92%;初中文化程度占80.66%;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42%。留守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越低;年龄越小,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

3、从留守原因看:大多数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需要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具体而言,30岁以下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生育、照顾孩子;31—40岁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要照顾日益年迈的父母和抚育正在成长的孩子;40岁以上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丧失了外出务工的年龄及技能优势。

4、从家庭结构看:从调查情况看,34.86%的留守妇女家庭中只有一个小孩,65.14%的留守妇女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孩;大多数留守妇女与老人共同居住,留守妇女除了照顾小孩外,还需要护理老人,由此,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家庭义务理所当然的需要留守妇女承担。

5、从婚姻状况看:对于婚姻状况的自我评价,59.29%的留守妇女表示丈夫外出打工后婚姻比较稳定,对婚姻状况满意;37.4%的留守妇女认为婚姻状况一般;3.3%名的留守妇女对婚姻状况明确表示不满意。

6、从收入情况看:留守妇女家庭与夫妻双方均在家务农的家庭相比,经济收入相对稳定,生活相对富足。家庭收入以丈夫外出打工收入为主,也有留守妇女在家务农的收入,种植庄稼和果树能满足自己或家人的生活需求,家庭简单生活资料基本上能够自给自足。

7、从享受社会保障情况看:全市98%的留守妇女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全部享有文化教育、土地等基本权益。

二、当前留守妇女生存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需求

(一)主要问题

调查发现,当前留守妇女普遍面临劳动强度较大、精神负担重、自身素质不高、教育孩子能力较差、文化生活空虚、缺乏安全感等困难。

1、综合素质较低,发展能力较弱。从受教育情况看,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大多数,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从专业技能看,留守妇女代表均表示缺乏生产发展技能。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既无学历优势,又无能力优势,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

2、劳动强度较大,身体健康受损。在丈夫外出务工的情况下,留守妇女既要承担农活,又要料理家务,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明显增加。据座谈了解,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耕种近5亩农田,有的为了增加收入甚至要耕种10亩。据统计,有50%的留守妇女表示身体健康,46.8%的留守妇女健康状况一般,3.2%的留守妇女身体较差。长期的体力劳动、超负荷的劳动量让留守妇女们人未老先衰。

3、教育力不从心,孩子缺少关爱。调查发现,大多数留守妇女表示没有时间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同时,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家庭角色缺位,孩子缺少父爱,教育缺位或监护不利,使部分孩子产生自卑感,心理健康受到影响,孩子缺乏识辨和自我保护能力,容易遭受伤害或惹祸生非。大多数妇女表示教育子女力不从心,教育子女的能力较差已成为留守妇女非常愧疚和担忧的事情。

4、长期留守在家,患病缺乏照料。据座谈了解,留守妇女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自己生病,既担心耽误农活,又要筹医疗费,还要“”无人照料。

5、精神负担较重,婚姻存在危机。由于常年与丈夫两地分居,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留守妇女精神负担较重,婚姻危机较大。部分留守妇女对丈夫在外务工的环境感到忧虑,对丈夫的婚姻忠诚度产生猜疑,但出于对丈夫的经济依.

6、文化生活单一,精神支柱缺失。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留守妇女精神生活比较空虚,文化娱乐活动比较匮乏,部分留守妇女因精神空虚而沉迷于赌博等不良习气。据调查,选择看电视为日常主要娱乐活动的最多,其次为打麻将;仅少数妇女参加文艺宣传队。

7、容易受到侵扰,缺乏安全感。由于大量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地广人稀,村落分布比较分散,治安防范力量较弱,留守妇女易受到侵扰。调查发现,留守妇女特别担心孩子及家庭财物的安全,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感。

(二)主要需求

调查表明,当前我市留守妇女最迫切的需求依次是:发展地方经济、学习生存技能、提高教育子女能力、丰富文化生活。

1、发展地方经济。留守妇女希望政府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发展本地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丈夫及自己在家乡创业与就业。当问到“如果可以在家乡创业或就业,你还赞成丈夫去外地打工吗?”大多数留守妇女选择了“不赞成”。

2、学习技能。一半以上的留守妇女表示发展生产缺资金和技术,希望参加各类培训来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主创业和发展生产的能力,尤其是31—40岁留守妇女希望通过掌握一门技能,对于未来道路有更多选择和发展的机会。

3、提高教育子女能力。大部分留守妇女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希望定期组织家庭教育讲座活动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监护能力和水平,使子女在留守家庭的环境中也能够身心健全,健康发展。

4、丰富文化生活。座谈中,大多数妇女表示农村业余文化生活单一,希望组织文艺宣传队,通过扭秧歌、打腰鼓等来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希望组织维权志愿者讲授法律、卫生保健、家庭教育等知识,开展心理疏导、维权服务等。

三、改善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的建议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主要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只有社会各方面给予留守妇女足够的人文关爱,让这个弱势群体共享发展成果,才能真正推进留守妇女群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发展。

(一)增强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能力。仁者授人以渔,这是推动这一特殊群体更好发展的根本途径。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劳动技能培训。农业和科技部门要在农业科技培训中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参训比例,特别是在送科技下乡等培训活动中使留守妇女的参与率达到30%。二是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建议依托劳动等有专业资质的部门和单位,举办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班,通过灵活办学、送教上门等形式,对有创业意愿、愿意向非农生产领域转移就业的留守妇女,实施定向、定点、订单式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三是建议实施农村留守妇女大讲堂。以提高留守妇女的权益保护、安全自护救护、文明健康生活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等农村妇女急需的内容为主,依托妇联组织每年举办留守妇女专题讲座、咨询活动、亲子活动等,帮助她们掌握必要的法律、安全、生存和教育子女的科学理念和能力,提高留守妇女的自身素质和监护能力。使她们成为有素质、能担当的好家长、好妻子、好儿媳。

(二)提高留守妇女的生存发展水平。针对留守妇女在精神交流、文化生活、婚姻家庭、法律意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需求,一是继续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织”。互助形式可以是生活互助、生产互助和公益互助等,大家在体力上互相帮扶,精神上互相安慰,生活上互相关照,缓解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中的压力,增强留守妇女安全感。如创建示范“妇女之家”,使其成为留守妇女交心谈心的场所,规避矛盾风险的安全港湾;通过互助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贴近农村生活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鼓励她们组建秧歌队、锣鼓队、健身队、合唱队等留守妇女文艺队,让她们精神有所归依。二是试行留守妇女探亲制。制定“探亲节”或“探亲假”,鼓励外出打工的丈夫回家团圆,帮妻子分担农活、与孩子交流亲情,或留守妇女赴丈夫打工居住地探望,增进夫妻感情,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充分发挥留守妇女互助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通过互助活动的有效开展,探索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在精神交流、文化生活、婚姻家庭、安全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留守妇女倡导邻里文明互助,努力形成团结友爱、文明祥和的新风尚,增强留守妇女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提升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质量。受医疗条件、生活条件限制,农活家务活繁重,又缺乏丈夫在身边关照,加之留守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缺乏,其心理、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特别是妇科病有上升趋势,建议以今年政府为适龄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为契机,各级妇联组织和卫生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积极开展“筛查”活动,广泛宣传医疗卫生保健知识等。通过建立留守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健康水平,使农村妇女更幸福,农村家庭更稳定,农村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