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县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

23.12.2014  21:10

今年以来,宝鸡市凤翔县以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为契机,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5月份开展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凤翔县局将全县涉药单位监管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具体执行,把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核心工作,严格落实责任。 二是确定重点,注重实效。 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梳理平时监管的盲点,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重点检查对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购销凭证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等。 三是有的放矢,加强抽检。 针对重点品种的药品,对辖区内中药饮片、抗生素及化学药制剂等进行抽样监督检查,今年完成监督性抽验58批; 四是加大查办力度,强化督促检查。 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细致处理有关案件线索,及时将柳林百姓缘大药房涉嫌经营假药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全县药品流通市场震慑作用明显; 五是强力开展药品专项整治。 先后3次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会议,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开展了“违法销售、使用鳖甲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药品及医疗器械百日专项整治”、“处方药销售”、“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集中整治两非”等7项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17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11户、医疗机构71户,当场处罚35起,罚款16800元。立案处理4起。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查获的假劣药品42个品种,价值3.50万元,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68个品种,价值2.80万元进行公开集中销毁。 六是开展违法药械广告治理工作。 重点查处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违法违规发布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将在药品广告监测中发现的8起违法药品广告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净化了药品药械广告市场环境,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七是扎实开展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 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无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今年以来全县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36份,同时对各单位上报不良反应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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