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四强化”加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16.11.2015  21:11

  今年以来,岚皋县民政局始终将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四强化”规范全县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强化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这种意识,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对管理服务人员以会代训,学习相关文件规定、会议精神和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强化落实各项制度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落实院长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建立来客来访登记台账、安全巡查台账及日常工作台账。定期对敬老院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对住房、消防、水电、煤气、食品卫生等进行细致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县民政局通过抓源头,强监管、保提升为各院老院食品安全“上保险”。落实敬老院院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做好食堂及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对餐具和直接入口容器,必须做到清洗消毒。在相关部门指定的放心粮油店购买粮油并落实专人负责储备,以保证食品的来源安全。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工作。每餐食品每品种必须留样48小时,并做好记录。

  强化引导院民心理健康,构建和谐生活环境。工作人员主动与院民交流沟通,关注院民的心理状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化解院民之间的不良情绪。引导他们参加健康文明的文娱活动,形成团结友好、和睦相处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