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一大学生钱不够花办“小额贷款” 尚不知被骗

21.01.2016  10:32

  最近,公安长安分局正在开展打击利用野广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兴隆派出所在清查辖区“野广告”时发现了案件线索,并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申请“小额贷款”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昨天下午,警方向媒体通报了案情,并希望借媒体平台提醒广大市民,涉及个人金融业务一定要去正规机构办理,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生活费不够他竟找野广告“小额贷款
  小陈是长安区一所职业技术学校大一的新生,老家汉中的他第一次离开家,并未能迅速适应学校生活,总是管不好自己的生活费,每个月1000块钱的生活费,不到月底就已捉襟见肘,总是要找同学借钱等到下个月找家人要了生活费再还,这样一来二去更是为钱发愁。
  前不久,小陈在学校附近闲逛,突然在电线杆上看到了一张“小额贷款”的小广告。自知没有偿还能力的小陈,犹豫再三最终还是拨打了小广告上的电话。
  小陈说:“没想到我被约到了一家手机店,老板态度特别好,填了一系列单子之后,现场就给了我1000块钱,叮嘱我在手机APP上还款,每个月还588元,3个月就可以还清。尽管有864元的利息,最终我还是办了业务,我以为按期还款就没事,直到我接到客服电话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客服让我赶紧到派出所报案,我就来了,其实我还不知道我怎么被骗了。
  接待小陈的正是公安长安分局兴隆派出所副所长王龙,“这些娃呀,真是让人又生气又替他们着急。”听完了小陈的情况,王龙立刻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警方提醒:金融业务一定要在正规机构办理
  原来,兴隆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网吧外墙、街道电线杆等多处张贴有“小额贷款”字样的宣传广告页。联系后发现该贷款业务需要到兴隆街办东甘河村“中国移动鸿祥手机店”办理,这一不寻常的情况引起了民警怀疑。派出所民警前往该店调查过程中,发现有群众反映在该手机店以分期付款名义购买手机,实际办理“小额贷款”被骗。
  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查某和其丈夫曹某在兴隆街办东甘河村经营“中国移动鸿翔手机店”并与在担保公司从事分期付款购买手机业务的李某有业务往来。
  2015年11月,查某、曹某和李某事先预谋,计划利用李某所在公司的担保业务,以“小额贷款”、“分期购机”的形式诈骗,并拉拢无业人员刘某共同实施。几人明确分工:刘某负责印刷“小额贷款”的卡片传单在社会上发放,接听联系电话并将受害人带到查某手机店内“办理业务”;查某、曹某负责向受害人介绍“业务”,要求受害人填写“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申请表”以及出具身份证及银行卡等资料,并通过网络上传给李某所在公司;李某则通过职务便利对相关资料进行违规审核,将3700元钱通过店内POS机刷至自己账户。
  公安长安分局兴隆派出所副所长王龙说:“虽是以买手机分期的名义,但是所谓的手机并不存在。受害人通过刘某得到1000元所谓的小额贷款,当时口头说是只需要还三期,但实际上受害人签订的是分12期还手机欠款3700元的合同,4名犯罪嫌疑人则从每笔贷款中非法获利27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查某、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曹某、刘某正在积极抓捕中。经核实,4人自2015年11月以来,通过此种方式行骗80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涉及个人金融业务一定要去正规机构办理,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文/图本报记者李佳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