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十三五”末将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25.04.2017  20:47

  近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出台18条措施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在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方面,西安市人社局等单位将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名册,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规范非全日制用工、企业裁员行为,确保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比例不超过10%。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企业欠薪预警系统,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分析研判。推动工程建设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力争在“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在城改、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每年10月至次年春节前,实行多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及时有效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保障职工享受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保障职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持续改革减少行政收费事项

  推进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为重点内容,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到“十三五”末,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到“十三五”末,确保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实现全覆盖,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

  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树立一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典型示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减少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持续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减少行政收费事项;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定期公布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方面,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扩大日常巡查覆盖范围,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提高举报投诉案件快速查处能力,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名单。

  到“十三五”末,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各层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预防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大幅下降,调解化解率达到60%以上。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制度,到“十三五”末,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内结案率达到94%以上。健全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到“十三五”末,实现无重大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发生。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动态复核退出机制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工业园区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

  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动态复核和退出机制,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给予适当奖励。(记者 郭欣)

编辑: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