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老陕有望实现收入翻番

17.02.2016  11:01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城乡居民收入赶超全国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要实现这一目标面临的难点在哪里?昨日来自陕西调查总队的一份调查报告就此进行分析。

  “十二五”时期,陕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显著特点可概括为十二个字,即“两高速、两进位、两缩小、两优化”,这为实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番奠定了良好基础。

  【两高速】——“十二五”期间,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无论增量还是增速均呈高速增长态势。城镇居民五年累计增量达到11077元,超过“十五”至“十一五”10年的增量总和;农村居民达到4212元,超过“六五”至“十一五”30年的增量总和。

  【两进位】——“十二五”期间,陕西城乡居民在全国位次从“十一五”末的第24位前移3位,到第21位,高于宁夏、四川、河南、广西、新疆、青海、云南、贵州、甘肃、西藏十省区。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在全国的位次从第22位前移6位,到第16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的位次从第27位前移1位,列第26位。

  【两缩小】——“十二五”期间,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79.2%,比“十一五”末提高了4个百分点。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统筹发展速度加快。城乡收入比由“十一五”末的3.43:1降至3.04:1,收窄0.39“十二五”陕西与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差距亦明显缩小,由“十一五”末的相差0.43缩小至0.31。

  【两优化】——在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优化效果显著。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务工收入的快速增长成为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动力,也是农村居民收入“十二五”期间增速连续五年快于全国的根本原因。“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4.2%。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仍然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下降了8.8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占比明显提升。

  翻番有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三五”居民收入倍增目标是指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的实际收入倍增。据测算,2020年实现居民收入翻番,2016-2020年年均增速需分别达4.6%、6.0%和3.7%。而全国实现翻番,三者年均增速需分别达5.7%、6.8%和4.9%。相比之下,陕西居民收入实现翻番目标前景比较乐观,并且有望提前实现。(记者张维)